作者dezuphia (泣離)
看板CCRomance
標題[板務] 版規釋疑
時間Fri Oct 18 01:02:47 2013
版主您好因版主亟欲建立判例,因此對於判例有一些疑問想請版主釋疑:
1.
版規 5-2內文如下:
: 5. 禁止在他人著作中對特定對象以不雅言論(謾罵嘲諷、挑逗猥褻) 5-1
: 或惡意攻訐言論(仇恨威脅、不實指控達到妨礙名譽、謬誤挑釁) 5-2
: ,經檢舉人身攻擊屬實者,若為可受公評之事除外。
: (經判決後發文者可消除該推文)、(檢舉5-2請附說明原委,以利判斷)
:
: 推文部分 檢舉人身份限定
: 5-1 為發文者、特定對象之當事人
: 5-2 為發文者
:
: 文章部份 為板主群判定
請問在判決
#1IO0_r-f 中,檢舉人Fant1408除了於推文中表達申訴之外,
是否有附說明原委?若有是否請版主說明該原委之內容。
2.
在判決在判決
#1IO0_r-f 中,版主認為Machadango對使用者Fant1408的推
文「洋屌有這麼好嗎」、「你想太多吸吸阿是一個給愛哈洋屌的人取暖的
地方」等內容,給予「噁心」的評價,此評價是對於使用者Fant1408的「
仇恨威脅」
但版主並沒有對於為何此處仇恨威脅成立作出說明。而據維基百科,所謂仇
恨威脅言論(Hate speech)其定義為:對於個人或團體基於歧視所作出的汙
衊和反對。
請版主說明給予前述推文「噁心」的評價,為何是一種歧視、偏見?
3.
請問版主,給予使用者明確不在版規規範之內的判決,是否逾越版
主裁量權限?
以上,請版主釋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26.64.68
※ 編輯: dezuphia 來自: 120.126.64.68 (10/18 01:03)
1F:→ dezuphia:貼文後幾秒馬上改判決內容LOL 10/18 01:09
因版主迅速從善如流的改變判決內容,因此進一步詢問:
4.
若所謂「仇恨」是說帶有恨意的負面用詞,那請問版主此處的「恨意」
是否存在標準由誰判斷?是否能給予明確的定義各種負面用詞中,哪
種類型的詞彙會被定義為有"恨意"的負面用詞?希望版主能給予如前
述本人引用之維基仇恨言論相關條目之類具體定義,以利使用者理解
發言遣詞之標準。
※ 編輯: dezuphia 來自: 120.126.64.68 (10/18 01:15)
※ 編輯: dezuphia 來自: 120.126.64.68 (10/18 01:23)
"板主群的共識是 在合乎板規下盡可能的保護發文者有不被無由地攻訐上的尊重"
這句話沒有回答到本人對於版主是否有依照版規行使權力之提問。
我發現版主常常有選擇性跳過問題的習慣,
再提醒版主本人上面有四個問題,若版主認為回答完畢請直接告知,
本人視情況逕付組務。謝謝
※ 編輯: dezuphia 來自: 120.126.64.68 (10/18 02:23)
3F:推 monologue:原來仇恨威脅是指hate speech,這樣板上很多hate speech 10/18 05:02
4F:→ monologue:都沒罰到啊,幾篇轉新聞的心得都能構成hate speech 10/18 05:02
5F:→ monologue:再者,抹茶Fant1408算私人恩怨,不在hate speech範疇吧 10/18 05:04
6F:→ rocfrank:@monologue 二-5-2 屬人身攻擊條款 非適用於群體以上範疇 10/18 09:00
7F:推 monologue:可是是判hate speech,不是人身攻擊? 10/18 09:02
8F:→ monologue:板主是否考慮增設hate speech板規,可以遏止不少紛爭 10/18 09:03
9F:→ rocfrank:仇恨威脅不等同於仇恨言論在於 仇恨言論是基於偏見 歧視 10/18 09:03
10F:→ rocfrank:有意去貶抑、威嚇,或煽動一些針對個別族群作出暴力及偏 10/18 09:04
11F:→ rocfrank:見的言論 其中 以然包括含威脅(威嚇)為一種手段 10/18 09:05
12F:→ rocfrank:仇恨威脅=仇恨或威脅 10/18 09:06
13F:推 rocfrank:二-5-2對發文者的保護不因人而異 若此保護機制開放此漏洞 10/18 09:10
14F:→ rocfrank:會引起看板意見不同的人跨文踩線 挑釁他人而樂此不疲 10/18 09:12
15F:→ rocfrank:用板規強力劃出一道界線 讓兩邊的人 各自有各的空間吧! 10/18 09:13
16F:→ revorea:版務討論上組務!?是要檢舉還是申訴什麼? 10/18 09:17
17F:→ rocfrank:並不對dezuphia做通案的解釋 一怕變成系列文 解釋越多 只 10/18 09:17
18F:→ rocfrank:會讓有心人士挾表面之意大鑽漏洞而已 二是本人執法態度就 10/18 09:19
20F:→ rocfrank:兩方爭執不休下 本來就是等誰先犯錯 誰被強制出場啊 10/18 09:22
21F:→ rocfrank:二-5-1 已有謾罵嘲諷 出現此不雅言論是比較好判斷的 10/18 09:25
22F:→ rocfrank:對不及但實有此意者 會以發文者主觀判斷嫌惡做為依據的 10/18 09:27
23F:→ rocfrank:關於"做賊喊抓賊"白話就是惡人先告狀 但台語俗諺不能僅從 10/18 09:32
24F:→ rocfrank:字意上做解釋 基於尊重台語文化 我已在先前兩人溝通信中 10/18 09:33
25F:→ rocfrank:說明了 做賊喊抓賊若有引申出它意 如真噁心附合 應整體視 10/18 09:35
26F:→ rocfrank:為 有人格貶抑之意涵了 兩個字眼本身為中性的 合在一起看 10/18 09:36
27F:→ rocfrank:就別具他意了 這樣解釋可以嗎? 10/18 09:37
28F:→ rocfrank:我也不會去組務解釋了 小組長是有大智慧的 對化解兩方爭 10/18 09:42
29F:→ rocfrank:議上定有超著的知識和灼見的 就讓組務認證吧? 10/18 09:44
30F:→ rocfrank:還有 雙方基本上的矛盾與不可能短時間化解的歧異 有人有 10/18 09:50
31F:→ rocfrank:高明的做法 還請發板務文傳授本人一下 感激不盡! 10/18 09:52
版主要繼續無視本人的第1 第3個問題嗎?
然後既然仇恨以發文者主觀為依據,
那為什麼底下關於"作賊喊抓賊"卻又是依照版主主觀依據判斷,
而非被指涉者的主觀感受?
為什麼會有此種雙重標準的情形?
※ 編輯: dezuphia 來自: 120.126.64.68 (10/18 11:42)
※ 編輯: dezuphia 來自: 120.126.64.68 (10/18 11:44)
※ 編輯: dezuphia 來自: 120.126.64.68 (10/18 11:45)
32F:→ qazijn:D大只能崇拜其他 盡量不要做 10/18 15:48
33F:推 monologue:請問板主有考慮把hate speech列入版規嗎? 10/18 18:46
34F:→ antibonding:拜託,我被說是誠信有待加強的母親,版主說要多加容忍 10/18 19:42
35F:→ antibonding:,現在有人的言論被說噁心,就是水桶看待阿 10/18 19:43
36F:→ qazijn:噁心 VS 誠信有待加強的母親 10/18 20:29
37F:→ qazijn:真的覺得噁心真的比較嚴重 10/18 20:30
38F:→ qazijn:不過版主此案例真得太過 10/18 20:30
39F:→ monologue:噁心是針對之前的推文,誠信有待加強的母親卻是莫名挑釁 10/18 20:33
40F:→ qazijn:可以給文章編號嗎?? 10/18 20:59
41F:→ qazijn:不了解案例 10/18 21:00
43F:→ qazijn:樓上此案例你只能請版主改版規 才能罰到他 10/18 21:13
44F:→ qazijn:例如 惡意評價 就算沒針對任何人 也可以禁止在版上出現 10/18 21:14
45F:→ qazijn:畢竟類似案例我也對D大申訴過 不過沒效就是了 10/18 21:16
46F:→ qazijn:非本版 10/18 21:16
47F:推 Fant1408:惡意評價本來就不對 什麼你好噁心你好醜之類的話 10/18 21:17
48F:→ Fant1408:難道可以因為所謂「主觀認定」就可以講嗎 10/18 21:17
49F:→ Fant1408:就像新聞報導因為身材壯碩的女性照片被偶像劇拿去 10/18 21:18
50F:→ Fant1408:嘲謔為恐龍妹 10/18 21:18
51F:→ Fant1408: 一位 10/18 21:18
52F:→ Fant1408:這本來就是不合理的事 10/18 21:18
53F:→ appleIII:Fant1408:你想太多吸吸阿是一個給愛哈洋屌的人取暖的地方 10/18 21:57
54F:→ appleIII:如果你都不用跟ccr板道歉 糰子這水桶也是浸的冤枉 10/18 21:59
55F:推 Fant1408:我被人辱罵還被一些不相干的人批鬥 10/19 00:43
56F:→ Fant1408:這才是冤枉 10/19 00:44
我也認為Fant1408之前在
#1DePD7j9判決中的違規推文中的哈洋屌一詞確實很噁心。
因為這個詞真的很~~~~~不雅。
再強調一次,真的很噁心。
上面這個真的很噁心真的不是指Fant1408本人唷,
而是他經過大腦思考親手在公開版面曾經推過的「哈洋屌」一詞,
千萬不要誤會^.<
※ 編輯: dezuphia 來自: 118.168.87.104 (10/19 00:50)
※ 編輯: dezuphia 來自: 118.168.87.104 (10/19 00:51)
※ 編輯: dezuphia 來自: 118.168.87.104 (10/19 00:52)
※ 編輯: dezuphia 來自: 118.168.87.104 (10/19 00:53)
57F:推 kkkk123123:唔 我覺得這個人還蠻噁心的耶 要桶就桶啊 哪有差 10/19 01:35
58F:→ kkkk123123:講話那麼難聽有什麼好不能罵的 違法我也敢罵阿 10/19 01:36
59F:→ kkkk123123:只是很多東西看了很難過 罵不出來而已 10/19 01:40
60F:→ kkkk123123:噁心的人太多了 只好躲去看C洽版 二次元世界才是救贖 10/19 01:42
61F:→ kkkk123123:shantih shantih shantih 10/19 01:43
62F:→ kkkk123123:不過都要被捅了確實還是感覺這種人實在太噁心了 10/19 01:44
63F:推 Depreciable:真的很噁心啊,要不要辦噁心公投一下 10/19 02:52
64F:推 suzyn:噁心+1 10/19 02:52
65F:推 Depreciable:噁心的人不用水桶,被誣賴的人要水桶,偉哉嘻嘻阿 10/19 02:57
66F:推 shizz:推噁心公投~ 過半數就可算「客觀」如何? 10/19 03:33
67F:推 Cordova:覺得恶心+1,而且讓人感到恶心的才該被桶!!! 10/19 05:25
68F:推 Cordova:而且人家就已經說不想跟你講了,還一直佛啊佛的,莫名其妙! 10/19 05:32
69F:→ qazijn:以這理由可以成立 那D大早就被捅了 10/19 07:02
70F:推 psychoartist:超級噁心 最噁心的是本人不覺得噁心還大放厥詞 10/19 09:40
71F:→ revorea:噁心公投XDDDD 別鬧了,這樣搞一堆人都可以被桶。 10/19 12:20
另外再加一點:
5. 請問在
#1IOWHhWf 中,依照版規僅可水桶15天-3個月的 5-1 5-2
最終能致使判決105日的原因為何?
另外提醒版主如果七天不回應,本人有權利上組務囉
※ 編輯: dezuphia 來自: 118.168.87.104 (10/19 13:43)
※ 編輯: dezuphia 來自: 118.168.87.104 (10/19 15:19)
72F:→ revorea:2-6 90天,2-5-2 15天,判決文有點亂,我也疑惑過.... 10/19 15:21
73F:→ revorea:囧,2-6跟2-5-2弄反了,麻煩自己交換一下。 10/19 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