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vsp (肥貓)
看板CTSH92301
標題苗栗人的悲哀
時間Fri Dec 17 23:23:32 2004
誤診醫死老翁 判賠455萬
【楊永盛╱苗栗報導】苗栗醫院外科主任林哲民四年前醫治一位騎機車摔傷老人,卻因一連串「要命疏失」,導致老人病情惡化身亡。家屬求償一千多萬元, 法官昨判決醫院、林哲民需連帶賠償四百五十五萬餘元。
家屬為討公道求償
死者長子姚天文說:「要不是林主任和醫院恃強凌人,始終不認錯,為了討公道才跟醫院對抗,並非硬要討賠償金。」醫院和林哲民對判決低調回應:「等收到判決書正本再決定是否上訴。」
判決書指出,被害人姚全安在二○○○年九月二十二日(當時七十二歲)騎機車在三義鄉中正路跌倒,因腹痛疑似內出血到苗栗醫院急診室就醫,結果林哲民應注意止痛劑可遮蓋或減輕臟器破裂所導致的腹膜炎症狀,卻錯誤使用鴉片類止痛劑。五天後,姚病情依舊,林應開刀引流腹腔殘留穢物,但卻錯誤選擇腹腔鏡手術。直到同年十月二日家屬發現老人腹部流出大量黃色濃稠液體,在護士提醒下才趕緊轉院,延到十月十四日併發敗血症不治。
事後家屬分別提刑、民事訴訟。林哲民在法院刑事庭坦承疏失,承諾提二百萬元和解金,法官判處六個月、得易科罰金,但林不服決上訴,姚家人也決定周旋到底。
在苗栗一定要平平安安不然就死定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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