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ndidi (...)
看板CTSH92301
標題Re: 恭喜溫公賀喜溫公
時間Wed Dec 28 21:14:23 2005
※ 引述《gerrychiu2 (囧興)》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 作者: philipwen (我是很奇怪的人)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Re: [新聞] 黃立成反盜版 噓立委減薪
: 時間: Wed Dec 28 12:51:29 2005
: ※ 引述《loh (loh)》之銘言:
: : 【呂媛菁╱台北報導】
: : 網路上下載音樂到底合不合法、費用該如何收取,昨在立法院一場網路平台公聽會上,
: : 藝人黃立成與立委鄭運鵬互嗆。鄭運鵬一句「台灣下載每首收費三十元的費用過高,
: : 不應比照美國」,此話一出,馬上惹惱黃立行,他反口表示:「那立委薪水是不是也要
: : 減半?」
: : 鄭運鵬批下載費過高
: : 這場公聽會由謝國樑主持,邀請藝人黃義達、徐婕兒、麻吉及黃立成等人,國內三大音樂
: : 網站包括KKbox、Kuro、ezPeer也列席參加。黃立成首先表示,台灣的音樂是台灣人的
: : 驕傲,政府應該支持台灣音樂,抓出那些不合法提供下載的網路公司,「如果年輕人
: : 沒有錢買正版,非不得已只好下載,還有原諒的空間」,但他替那些付給網路公司錢,
: : 卻下載沒有版權音樂的人感到氣憤。
: : 鄭運鵬認為唱片業者為藝人著想之餘,也應考慮台灣民眾的消費習慣,喜歡下載已成消費
: : 模式,擁有版權的唱片業者應該聯合起來,才不會讓其他音樂網站業者搶食市場,他也
: : 強調唱片業者收取單曲三十元的下載費用過高,對於黃立成要求立委薪水減半的反應
: 先八卦一下 聽說微軟下一部要跟唱片業合作(兩個都靠版權賺錢)
: 每一套Windows都內建一個編碼系統 依照產品續號來排碼
: 做出一段code 所以聽一首MP3 都要先開啟decode的程式 才可以聆聽音樂
: 除非是從自己電腦轉錄的CD已經把編碼系統一起納入電腦以外
: 從網路上下載的MP3都必須要特定的電腦才能聽
: =====
: 以下是感想文 我覺得有些東西應該要共享 或是杓收一點錢即可
: 但是人類有一點非常奇怪 就是智慧財產權 這算是阻礙人類進步的一個很大的原因
: 也是為什麼社會主義會失敗 而資本主義盛行
: 如果沒有智慧財產權的問題 就不必投入資源去研究別人已經做出來的東西
: 更甚者 如果資源可以共享的話 便可以踏在巨人的肩膀上 創造更好的理論
: 像是論文引用
: 但偏偏人類就是喜歡把自己的知識當作是自己的 別人用就要付錢
: 像是微軟的作業系統 死都不公布原始碼 導致我們要用破爛的作業系統
: 我之前也是支持智慧財產以及專利的
: 但讀了Linux的故事之後就覺得知識應該屬於全人類
我也覺得你這個有用的東西屬於全人類的,很好,不過你沒有把人性考慮進去,
有些人就是喜歡把別人的東西掛上自己的名字,你真的絕的沒差的話,你是好人...
現在也有公開性的智慧財產權,就是只要用別人的理論,只要後面掛上他的名字
就可以引用不犯法
: Linux的發明者Linus芬蘭人 再大二的時候寫出Linux的核心程式
: 放到網路上共享 後來網路上12萬個程式設計師都幫他修改 讓這個作業系統無懈可擊
: 任何人都可以取得此作業系統的原始碼並加以更改 該良
: 而Linus也不收取任何費用 也是芬蘭人不自私的民族性
: 如果換做美國人 一定一天到晚吵官司 說這是誰發明的 誰應該付誰錢
我不懂什麼主義社會的東西...Linux我哥有在學,我是不知道他為什麼是免費,
你說的12萬個程式設計師有沒有我也不懂,應該是有啦!不過看你這樣說,我覺得
也就是那些人出於''志願''去幫他改好,加上他也只是改好,而不是發明,應該是有人
想考驗自己的能力,而且只是讓別人的東西更好,對自己生活又沒影響,為何不嘗試?
如果我有能力,我也會想,至於發明人是不是出於自己的意志不收錢,不過你想想...
他敢收嗎?他敢說那東西是我做的嗎?他會被12萬人打死;
沒錯,事實上他是沒說,不過也不能拿他當為了科學而科學的例子,你要拿出一個
真的有人有專利,卻不記代價例子
;且別人幫他改設計缺點,不是幫他工作,微軟是公司
,真的有那種不記代價為了設計而設計的人,我'相
信微軟會請他們去上班,所以要人們賺別人的錢,是你不可否認的,
那只是一個工作的一個種類而已,至於他賺的實在是太多
...好像是...不過如同一般人賺錢開店的道理
,他只是開了一間很大很大的店,
你開一家小吃只要附近的人會來買,你就可以養活全家,
他開一家全球的人都會去買他的東西的店,開保時捷也不是沒道理
微軟也是有競爭力,不是認為大家都會用他的東西,畢竟...人,是用好東西,
不是為了盲目的隨便用,你知道機車用的機油有一種牌子叫3k嗎?
http://home.pchome.com.tw/cool/jimmfp/temp/kkk.htm
看看板主的話,他說,比你用過的好用你就用,不好用就不要用﹝所以我都在用這個﹞
用東西最基本的不就是這個?
我不是要嗆阿舫啦...發表淺見而已...想很久才po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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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31.187.79
1F:推 ovsp:我覺得大家討論不錯押 我們比較明理 12/28 21:16
2F:推 philipwen:哈 受教 其實我要表達跟我PO的那篇有出入 晚點在發 12/28 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