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rkkirkkk (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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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閃亮] 「閃亮的日子」 遭投訴破壞眷舍
時間Fri Aug 28 07:10:28 2009
「閃亮的日子」 遭投訴破壞眷舍
【聯合報╱記者楊起鳳、趙大智/台北報導】
中視「閃亮的日子」遭網友LitSky在PTT論壇爆料,以劇組疑似在女友老家搞破壞為題,
投訴劇組租借其女友在基隆源遠路港務局的老家拍戲,結果家具遭破壞,有紀念價值的物
品也遺失,網友要求劇組道歉並發表拒看。
昨該劇製作人陳慧玲否認是劇組所為:「我們一切都跟港務局租借,戲拍完也清點完成才
離開,可能是其他劇組所為,絕不是本劇組。」
根據網友LitSky在網上爆料,約半年前,女友位於基隆源遠路的港務局宿舍,被中視「閃
亮的日子」劇組借去拍戲,當時劇組將眷舍外牆重新粉刷,門牌變成光明路54巷等。但網
友指上周該劇播出後,他和女友一起回該眷舍逛逛,竟發現門鎖遭撬開,窗戶也破了一扇
,包括衣服、書籍、信件散落一地,他形容場面就像大地震。
該網友又指,女友隨後清點損失,包括她大學時代的課本、雜物,以及大型的舊家具都不
見,連拿來當儲物櫃的故障小冰箱也消失,另外女友的父親年輕時曾當過船員,當時他留
下一只象牙盒子,裡面裝滿各國的舊錢幣,也不翼而飛。
求證劇組,製作人陳慧玲說,「閃亮的日子」6月底向港務局租借5間宿舍拍戲,承租時,
屋內早有家具,因此港務局人員親自帶劇組到現場開鎖並完成點交,因劇組只拍了15天就
離開,改拍社區、籃球場及進棚搭景,離開前港務局相關人員也親自點收完成才退還押金
。
陳慧玲說:「承租時付了好幾萬的租金和押金,如果室內陳設有任何破壞或家具損毀,早
就被扣錢,怎麼可能讓劇組離開。」她表示,之後聽說還有別的劇組也借此地拍戲,是否
是其他劇組所為不得而知。
至於網友投訴女友舊居的門是開的,屋內東西遺失,陳慧玲澄清:「是港務局的人親自帶
我們去開鎖,走的時候也是將鎖交給他們,都有檢查過,不可能有這種事發生。」她說,
可能是「閃亮的日子」樹大招風,才招來這種誤會。
不過有不少網友針對已被收回的舊眷舍,屋內的物品是否還屬於屋主的權利?引起熱烈討
論。有些網友認為若已公告搬遷,屋主就對內部物件不再有所有權,也有人持相反意見。
【2009/08/28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ENTERTAINMENT/ENT7/51037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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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重點
製作人:
付了好幾萬租金與押金
港務局人員親自當場點交
歸還時並點收 及退還押金 - 八卦板事由:家門開的 門鎖撬開 失竊財物
時間點:六月底租15天 - 八卦板時間點:原PO上星期回去看 + 半年前被借
總之製作人出來澄清囉 繼續看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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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212.181
※ 編輯: kirkkirkkk 來自: 114.42.212.181 (08/28 07:25)
1F:→ bardeqeq:跟本就是遭小偷-.- 08/28 10:15
2F:推 lOOcc:遭小偷+1 =..= 08/28 10:52
3F:推 LitSky:我是八卦版原po 這篇報導沒寫到的是 那些不見的傢俱 有部分 08/28 11:07
4F:→ LitSky:出現在同樣被拿去拍片的一樓的幾間眷舍中 我沒有要引戰 08/28 11:09
5F:→ LitSky:只是澄清報導中沒寫到的部分 感謝製作單位的回應 08/28 11:10
6F:→ LitSky:已向港務局查證中 謝謝大家 08/28 11:11
7F:→ LitSky:原文提到半年前 是我記憶的時間有誤 女友說是約三個多月前 08/28 11:13
8F:→ kirkkirkkk:不見的傢俱 是出現在 棚內 還是 實景眷舍? 08/28 11:16
9F:推 pommpomm:一樓的幾間宿舍,當時是閃亮劇組使用的嗎? 08/28 11:17
10F:→ kirkkirkkk:L大沒關係 這些事若製作單位肯回應 弄清楚還是比較好 08/28 11:18
11F:→ kirkkirkkk:如果 不見的傢俱 是出現在棚內搭景 那就該問清楚 08/28 11:21
12F:→ kirkkirkkk:如果是出現在前幾集 實景眷舍 那可能就要問港務局了 08/28 11:22
13F:推 w0420cc:個人對於這篇爆料新聞 相當不以為意! 08/28 11:22
14F:→ kirkkirkkk:因為接下來都是棚內戲了 實景眷舍的拍攝已經結束了 08/28 11:23
15F:→ pttsa:先弄清楚所謂1樓的眷舍,到底是誰借的吧? 08/28 11:27
16F:→ Navi:三個多月前 就算三個月好了 那才5/28 跟六月底還是兜不上 08/28 11:28
17F:→ pttsa:未經查就用這麼有爭議的標題,小心觸法.... 08/28 11:28
18F:推 pommpomm:本來爆卦標題還沒"疑似"二字 被質疑後才加上的 08/28 11:32
19F:→ pttsa:而且..看到報導出來才更正說是三個多月前...這也太怪了吧.. 08/28 11:38
20F:→ pttsa:L大還是再查證一下囉,希望能夠找到兇手@@" 08/28 11:40
21F:→ gaga326:搞不好是播出後才遭小偷的吧?這樣沒查證就說是閃亮的問題 08/28 12:20
22F:→ gaga326:感覺好怪耶...而且歸還時應該都會檢查才對阿! 08/28 12:21
23F:推 jatoo:不管怎樣,都希望雙方可以查清楚,該道歉的也不應該遺忘 08/28 12:24
24F:→ imaii:應該是港務局移動到借拍片的房子吧 08/28 12:26
25F:→ imaii:請問L大那些傢俱是你女友家自己購買 還是本來附有得呢? 08/28 12:34
26F:→ imaii:難道以後租屋自己不把東西帶走,房東還要幫忙保留嗎?? 08/28 12:51
27F:→ imaii:誰知道還要不要阿~對你們來說是寶貝對別人也許只是垃圾 08/28 12:52
28F:推 jatoo:呃~討論就好,語氣跟用詞不要太激烈,這樣會不小心轉移焦點 08/28 13:03
29F:→ imaii:我垃圾的意思是對別人沒有用處的東西~ 08/28 13:07
30F:→ imaii:語氣也是很平順的啦~ 希望大家不要誤會 08/28 13:08
31F:推 BbEeCcKkYy:比較像是....遭小偷吧 時間點兜不太起來 08/28 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