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tis (高雄崇德店)
看板CVS
標題Re: [問題] 我要得回錢嗎
時間Tue Aug 22 11:25:32 2006
※ 引述《scynic (翹課就點名 =口=)》之銘言:
: 請問法律達人們,店長向員工要求負起店內商品的損失
: 是否有違法呢???
: 我要得回錢嗎???
: 我很想要回這筆錢Q_Q
: 這是我的第一份薪水Q_Q
盤損部份扣錢是違法的
收銀機和清點不確定,不過一般來說都是這樣
算是約定俗成了
如論如何,錢都是很難要來了
資方就是看準年輕,首次工作等因素
能框就盡量框你,有些人甚至抱著框多少賺多少的心態
不過還是有預防之道
請店家拿出清點和收銀機少的錢和你自己的紀錄做比對
(帳表,清點單都要拿出證據,拿不出來的請他吃自己)
只賠自己的部份,拒絕平分,拒絕賠盤損(除非有證據是你當班被偷)
自己不夠力的話只好請出家長幫忙了
雖然很不好意思,但"式大人"出面店方比較不會亂來
是先灌輸家長一些法律觀念,不要讓人感覺是來凹的
讓店方覺得沒辦法陰你,就會把多污的血汗錢還給你
當然,這種濫老闆就不用在跟了
只要7天前提出,對方不能多扣你任何錢
提出離職後的薪水也要分毫不差地拿回來
這也算是一種學習,年輕沒經驗不代表要被吃的死死的
此外,萬非得以做了超商還是有一些要注意的地方
雖然下班很累了,自行記錄工時的時候也要把錯誤記下來
尤其少錢的時候要把金額都一併記錄下來
秋後算帳的時候可以確保賠錢的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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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店不止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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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靜法則
心靜自然涼
冷氣房裡吃冰心就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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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0.83.43
1F:推 scynic:謝謝回答~我也覺得很難要回來,可是很不甘心 61.223.11.247 08/22 11:48
2F:推 Jetis:不甘心就烙家長或朋友去要 140.130.83.43 08/22 11:56
3F:推 scynic:昨天去過了,可是他打太極避開我們的問題,我 61.223.11.247 08/22 11:58
4F:→ scynic:們也拿他沒辦法,超生氣>< 61.223.11.247 08/22 11:59
5F:推 Jetis:烙人去 要求對方出示單據(店內一定有) 140.130.83.43 08/22 12:05
6F:推 Iamaidiot:曾問過組長這種問題,忘記詳細的回答了 61.217.106.217 08/22 12:12
7F:推 Iamaidiot:但有一句話我記得很清楚 61.217.106.217 08/22 12:12
8F:→ Iamaidiot:無論如何老板都不可以直接扣薪水 61.217.106.217 08/22 12:12
9F:推 rugh:叫他算給你看,他不算,不是辭職就是投訴。 61.31.173.72 08/22 12:44
10F:推 yang0843:直接打給萊爾富總公司... 59.104.70.38 08/22 13:07
11F:→ yang0843:忘了說 先跟店長這樣說 不理你就打了 59.104.70.38 08/22 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