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8888 (Don)
看板C_Chat
標題Re: [閒聊] 殺害你親友的人被法律保護著 你會怎麼做?
時間Sat Oct 5 16:23:03 2024
※ 引述《forsakesheep (超.歐洲羊)》之銘言:
: 法律人說都是立法問題,法律規定只能判這麼輕
: 然後累犯+多案,居然用犯人好可憐的理由判緩刑
: 對未成年施暴要加重其刑1/2,結果從七年變成七年又一個月
: 法律人說是鑑定問題、專業問題
: 結果精神檢定說沒心神喪失,法官拒絕採信,換醫師檢定換到他爽
: 醫事審議說醫療處置沒有疏失,而且有書跟研究當證據,法官拒絕採信,一樣判輸
: 講到這些你島法律人就裝傻當作沒看到了
: 還有說不應該讓法官承受重判的心理壓力,不爽不要幹啊
: 你島法律人就這種水準啊,呵
: ※ 引述《KyrieIrving1 (King of Dallas)》之銘言
: : 死亡筆記本裡面的夜神月
: : 當初就是覺得有很多的人
: : 沒有被法律制裁
: : 所以撿起了死亡筆記本
: : 執行了私刑正義
: : 而引起了很多的討論
: : 現在我們所處的環境好像也是這樣
: : 最近有一個四度判死卻又在最後高院逃死的判決
: : 那個被害者的丈夫有夠崩潰
: : 就很好奇阿
: : 如果今天你的摯友或親人被人給殺死
: : 但是這個地方的法律卻保護著他
: : 你會怎麼做?
: : 當一個守法公民 尊重法官的判決?
: : 還是???
: : 其實每每看到這種漫畫都畫不出來的可怕事情出現在生活中 都覺得好恐怖
:
現在有個問題:修法根本沒用,即使規定犯罪重罰、死刑,而且重罰、死刑都合憲。高貴
的精英就是可以找理由不用,例如大法官設下極難實現的使用條件,重罰看得到吃不到,
下面的法官找理由牽拖就是不判 etc. 法條是死的人才是活的,不改變執行者那不管法條
怎麼改我高貴的精英就是不辦啊,你奈我何?
小弟認為制度必須大改。國民法官這些根本不夠,應該要讓人民有權力直接解散大法官會
議、罷黜特定大法官、廢黜特定錯誤解釋,重要司法官改民選,才有辦法清洗某些自以為
是高高在上的精英。現在的司法權已經不只司法獨立,而是開始玩法官造法,將「獨立」
變成「獨裁」,除了任期制外根本沒有任何方法可以制衡,只要拿掉任期限制跟皇權復
辟 98% 像。
小弟認為人民應該是要有這樣的權力的。政府的每一個人,包含高貴的法官、大法官,其
權力都來自人民的授權。國家是公司,國民就是老闆。司法是老闆把老闆不懂的事委任專
業人士。現在是專業人士仗著獨立空間跟老闆對著幹,直屬又擺爛不管,那老闆也只能越
級處理把他擼掉。
當然有人會說民粹問題,例如人民也可以公投獵巫、支持黑奴 etc. 但小弟看來沒有完美
制度,精英人士不會支持黑奴但他會拿自己理念硬上全民,這一樣是另類的自私。既然不
管誰當最後一道裁決者都可能犯錯,那不如把權力還給老闆,起碼公司是老闆的。你可以
嘲笑老闆只有國中畢業專業事情沒你法律精英懂,但你老闆堅持收回權力他自己上你也沒
有權力說 N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4.252.11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_Chat/M.1728116587.A.8F6.html
※ 編輯: d8888 (1.174.252.116 臺灣), 10/05/2024 16:24:58
1F:→ Mentha: 老闆? 你是想讓你的違規案件給全部人一起判嗎? 10/05 16:25
2F:→ Mentha: 然後你在玩的就是妥妥的配合某些人的目的性阿,真會玩 10/05 16:26
政府的權力本來就來自人民的授權啊。人民不是老闆,不然大法官才是老闆?
只不過是要求重點任務負責人向最高老闆直接彙報而已,這不罕見。
3F:→ Mentha: 說說看你今天想審判誰吧 10/05 16:26
4F:推 Dheroblood: 所以你目標是制定新憲法?? 那很困難喔 立法院要有75 10/05 16:26
5F:→ Dheroblood: 趴的立法委員支持你喔 10/05 16:26
6F:推 LADKUO56: 你自己都說沒有完美制度了 改成這樣是要再來法國大革命? 10/05 16:26
兩害相權取其輕,不想讓少數人亂來這是必要的風險,但起碼全民做錯了後果是全民承擔
,而不是高貴的精英拉屎全民被逼著吃。人民直選總統也常常選錯人害慘全國啊,但我們
不會因此沒收人民選總統的權力,因為讓少數人獨裁更危險。
7F:→ Dheroblood: 起造新台灣很困難喔 加油 10/05 16:27
8F:→ Mentha: 你想玩的最後就會變成制度的革命,而我猜這最後的結果 10/05 16:27
9F:→ Mentha: 就是你想玩的那些人背後的人想要的 10/05 16:27
※ 編輯: d8888 (1.174.252.116 臺灣), 10/05/2024 16:32:02
10F:推 LADKUO56: 挖 都有歷史說明法國大革命的後果了還在全民承擔 10/05 16:33
11F:→ LADKUO56: 人真的是只會重複同樣的錯誤 10/05 16:33
12F:→ Mentha: 你是想讓立法院的多數去審判你的行車違規然後說這是全民 10/05 16:34
13F:→ Mentha: 的共識? 10/05 16:34
14F:→ Mentha: 我告訴你你這就是妥妥的侵權,你幹這種事情推給一個不知道 10/05 16:35
15F:噓 owo0204: 你是不是在找:法國大革命 10/05 16:35
16F:→ Mentha: 全民在哪的模糊概念,我第一個會說我要審判你 10/05 16:35
17F:→ Mentha: 來看看誰能當羅伯斯比爾誰能夠殺更多人 10/05 16:35
美國很多州可公投制憲沒引發大革命
我國人民可直選、罷免總統也沒引發大革命
為什麼現在把大法官改成人民可罷免就會引發法國大革命?
而且我是說向人民直接負責,不是說向立法院負責,哪來立法院可以審行車違規的事情?
沒人敢說是風險零,畢竟也曾發生過民主選舉選出獨裁領袖的事情,但風險也不要誇大
好像動了高貴法律精英的蛋糕世界就一定會毀滅似的。
18F:推 NuCat: 塔綠班一堆 笑死人 10/05 16:37
19F:推 tim5201314: 額樓上是你的隊友們怎麼直接就自爆了 10/05 16:40
20F:→ tim5201314: *嗎 10/05 16:40
21F:噓 kiplove114: 看台灣交通為例 你能相信多數人決定是正確的噢 10/05 16:58
民主選舉也可以選出烙跑市長、擺爛總統,所以民主選舉也不要算了?
※ 編輯: d8888 (1.174.252.116 臺灣), 10/05/2024 17:01:37
※ 編輯: d8888 (1.174.252.116 臺灣), 10/05/2024 17:02:56
22F:→ Mentha: 你的向"人民負責"是像哪個人民負責? 你? 還是我? 10/05 17:04
23F:→ Mentha: 你自己都說不出你的構想裏面是誰負責去審判跟取代憲法法庭 10/05 17:04
24F:→ Mentha: 的功能了,你在跟我說要動法律菁英啥的那我問你 10/05 17:05
「讓人民有權力直接解散大法官會議、罷黜特定大法官、廢黜特定錯誤解釋,重要司法官
改民選」
我以為已經寫得很明白了耶,比照罷免民選首長的規格,准許人民直接罷免大法官甚至解
散大法官會議。比照公投修法模式,准許人民廢黜特定解釋。這有很空泛很難理解?大法
官被罷免後出現空缺,該總統提名立院同意就照樣辦,這很難理解?
25F:→ GAOTT: 法律的目的是維持社會正常運轉 不是用來幫你報仇的 10/05 17:05
實現正義不是報仇,而且正義本來就是「正常運轉」的一部分
就跟民主、言論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是「正常運轉」的一部分同樣的道理
不是只有吃飯喝水才是正常運轉的一部分
26F:→ Mentha: 我才不管那些菁英高貴不高貴的稻草人 10/05 17:05
27F:→ Mentha: 你這就是妥妥的允許有權力的人去握有法律權力而已 10/05 17:06
28F:→ Mentha: 而且那個權力根本不在你說的人民手中 10/05 17:06
29F:→ Mentha: 少在那邊紮稻草人說什麼高貴法律菁英動不得 10/05 17:07
30F:→ Mentha: 你想做的就是讓不確定是誰的人握有權力去審判別人 10/05 17:07
31F:→ Mentha: 然後推給民主是用選的就沒問題大家會承擔 10/05 17:07
32F:→ Mentha: 我會跟你說我不想承擔你這種方案裡面的風險 10/05 17:08
比照罷免民選首長允許罷免大法官解散大法官會議
比照公投修法允許公投直接廢掉特定解釋
其他原本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懂?
※ 編輯: d8888 (1.174.252.116 臺灣), 10/05/2024 17:18:36
※ 編輯: d8888 (1.174.252.116 臺灣), 10/05/2024 17:19:44
33F:→ Mentha: 那你說說看發動罷免的條件是啥? 10/05 17:21
34F:→ Mentha: 你們這種愛用公投的我基本上都給差評 10/05 17:21
35F:→ Mentha: 我只能說你的立意我還是只會給徹底的差評 10/05 17:22
36F:推 harehi: 其實你這套「還給老闆」說得好聽 但實際上還是回歸貴族政 10/05 17:22
37F:→ harehi: 治而已 你我市井小民很難有比陪審制更高的權力能拿 10/05 17:22
38F:→ harehi: 國民法官也是推了很久了才能走出一小步 10/05 17:23
讓人民直接公投怎麼連結貴族政治了?
國民法官我也沒說不好,但我不能全都要嗎?
39F:→ Mentha: 我對公投跟罷免的印象已經差到極致了,然後多一個公投這個 10/05 17:23
40F:→ Mentha: 我敢保證最後也只是民粹而已 10/05 17:24
41F:→ Mentha: 那個什麼人民決定最後都證明基本上人民根本一點都不理智 10/05 17:26
42F:→ Mentha: 老實講被選舉人我多少還可以聽到宣傳知道他是幹了些啥 10/05 17:31
43F:→ Mentha: 你想讓很多根本不知道憲法法庭跟大法官是拿來做啥 10/05 17:31
44F:→ Mentha: 行事風格跟做出了什麼判決導致什麼影響 10/05 17:31
45F:→ Mentha: 然後讓整個區域的人民用"投票"去決定他們整體的去留 10/05 17:32
46F:→ Mentha: 我只覺得這跟瞎子摸象差不多,我覺得我去路邊拿石頭丟水漂 10/05 17:32
47F:→ Mentha: 能跳幾下也是差不多,我只能說這個做法我還是無法苟同 10/05 17:32
大多數百姓也不懂內政國防外交兩岸啊
那麼根據你的理論,讓不懂內政國防外交兩岸的無知愚民選出總統來主導這些事情不是也
很危險嗎?
事實證明愚民也常常選出北七政府來亂搞
那根據你的邏輯是不是總統也不要直選了
改成像對岸由精英直接指派,他們受過的教育最多了。
※ 編輯: d8888 (1.174.252.116 臺灣), 10/05/2024 17:37:23
48F:推 toulio81: 要修改制度是需要有很多詳細資料,與嚴謹對規劃,但會 10/05 17:37
49F:→ toulio81: 扯民粹的多數都是獨裁粉 10/05 17:37
50F:→ Mentha: 而且真要說的話你不如改革司法院而不是什麼憲法法庭 10/05 17:37
51F:推 Mentha: 所以你要說什麼條件下你要發動憲法法院的罷免了嗎? 10/05 17:39
52F:→ Mentha: 你是怎麼把總統直選跟投公投票這種制度混在一起的 10/05 17:40
53F:→ Mentha: 然後從過往的投票來看 10/05 17:41
54F:→ Mentha: 你投個強化國防都可以投出不通過的結果了 10/05 17:41
55F:→ Mentha: 然後拿台灣是否再加入聯合國這種議題來投 10/05 17:41
56F:→ Mentha: 你覺得這種投票有意義嗎? 10/05 17:42
57F:→ Mentha: 那回歸來說我就會跟你說不是什麼都是投票可以解決的 10/05 17:42
58F:→ Mentha: 你先跟我說什麼情況下你想解散憲法法庭吧 10/05 17:42
59F:→ Mentha: 然後在那邊說詳細資料嚴謹規畫的,拜託你這是空話 10/05 17:43
60F:→ Mentha: 解散的原因發起的條件怎麼投票 10/05 17:43
61F:→ Mentha: 然後現在的憲法大法官就是總統提名立法院通過了 10/05 17:44
62F:→ Mentha: 你不如改成憲法法庭開頭就不該被指派 10/05 17:45
63F:→ Mentha: 如果你這麼在意你最愛的教育與否高高在上與否 10/05 17:45
64F:→ Mentha: 那你開頭乾脆點說說你要不要改大法官的提名跟選出辦法 10/05 17:45
65F:噓 slcgboy: 太特定了 你是有甚麼冤屈? 10/05 17:46
66F:→ Mentha: 然後公投真是徹底的垃圾 10/05 17:48
67F:→ Mentha: 英國脫歐公投過了以後一堆人在問脫歐是三洨 10/05 17:48
68F:→ Mentha: 我真的看不出改動制度是用公投的方式是什麼好方法 10/05 17:48
69F:→ Mentha: 你的所謂丟給人民去決定我永遠不敢苟同 10/05 17:50
所以人民到底有沒有權力決定呢?
※ 編輯: d8888 (1.174.252.116 臺灣), 10/05/2024 17:52:47
70F:→ Mentha: 你跟我談談你的人民到底是誰吧? 廢核都是公投還通過的 10/05 17:53
你何不問「人民可以直選總統」「人民可以創制複決」的人民是誰?
71F:→ Mentha: 所以你要跟我說你解散憲法法庭的發動條件 10/05 17:54
72F:→ Mentha: 了沒? 10/05 17:54
你怎麼不問人民罷免民選首長的發動條件是什麼呢?
73F:→ Mentha: 我不贊成的是用投票去決定憲法法庭的去留 10/05 17:55
74F:→ Mentha: 但沒有不同意目前的總統立法院民選機制 10/05 17:55
75F:→ Mentha: 然後你這個讓人民去爭奪憲法法庭的機制就是一個可以被拿來 10/05 17:56
76F:→ Mentha: 雙方宣傳戰,最後導出一個跟脫歐一樣莫名其妙的結果 10/05 17:57
77F:→ Mentha: 我認為這會跟反貪腐的公投還投了個不通過一樣荒謬 10/05 17:57
78F:→ Mentha: 你說的人民有沒有權力根本就是一個無法證明的機制 10/05 17:58
「人民做出錯誤選擇」不能導出「人民不該做選擇」
英國搞出脫歐公投,但英國沒取消人民公投權
德國人選出納粹黨,德國沒取消民主選舉
※ 編輯: d8888 (1.174.252.116 臺灣), 10/05/2024 18:07:41
79F:→ Mentha: 你現在是新增讓人民可以投票去決定憲法法庭 10/05 18:09
80F:→ Mentha: 我還是不知道你所謂發動罷免的原因是啥? 10/05 18:09
81F:→ Mentha: 瀆職? 內亂? 外患? 10/05 18:10
82F:→ Mentha: 我還是看不出你現在允許立法院能夠發動對憲法法庭罷免 10/05 18:10
83F:→ Mentha: 的正確理由 10/05 18:10
我原文第一段就把理由寫得很清楚:死刑存在但被架空,其原因是法律人找理由不讓執行
,深層原因是司法權沒有制衡,因此導出改變制度的必要性。還是你第一段都不看就來回
文?
第一段就有寫,麻煩看清楚
第一段就有寫,麻煩看清楚
第一段就有寫,麻煩看清楚
84F:→ Mentha: 可以投票,不代表什麼都該用投票 10/05 18:10
85F:→ Mentha: 別把取不取消投票跟這個決定在一起,下次我就發起投票 10/05 18:10
86F:→ Mentha: 決定你可以對我開槍,你自己去想想 10/05 18:11
這已經不只滑坡了
原來開放罷免大法官和廢黜特定解釋,就等於准許投票隨機殺人?
87F:→ Mentha: 我看不出的是,你讓人民去選擇憲法法庭的去留的目的 10/05 18:11
88F:→ Mentha: 我老實講你如果在意凶殺案亂判的話該改革的明明是司法院 10/05 18:12
89F:→ Mentha: 我記得之前跟人討論過為什麼司法院死都不簽槍決 10/05 18:12
根本原因就是人換不掉。開公司結果有人有免死金牌那還不擺爛給你看?
違抗上意就火掉就沒有擺爛的問題
90F:→ Mentha: 然後既然你都看到人民做出錯誤選擇了,還想要讓人民去做 10/05 18:13
91F:→ Mentha: 更多的錯誤選擇然後說都是人民自己的問題 10/05 18:13
92F:→ Mentha: 老實講我還是只能說我不苟同 10/05 18:13
93F:→ Mentha: 歷史借鏡就是讓人知道你把這些權力轉移最後會發生什麼事 10/05 18:14
94F:→ Mentha: 我不認同什麼都該用投票來選擇 10/05 18:14
95F:→ Mentha: 並不是指我要取消人民投票,請不要混為一談 10/05 18:14
那我講嚴謹一點:
英國搞出脫歐公投,但英國沒「否定」人民公投權
德國人選出納粹黨,德國沒「否定」民主選舉
你的主張不是「取消」現有投票權,是「否定」還沒發生的投票權,但你怎麼不問問為什
麼德國投票選出納粹黨搞出這麼大的問題,德國卻沒有人出來說民主選舉常常產生錯誤結
果,所以民主是錯誤該被否定的?
至於為什麼人民會錯還要給人民決定,理由我也說過了:人民的身份具備正當性。公司老
闆做再多錯誤決定,只要他還沒有下台那他就有權力做決定。
他有沒有權力做決定跟他的績效沒有關,只跟他老闆的身份有關
而且公投不能只看反例,我也可以舉出類似美國各州用公投阻擋對婦女墮胎權侵害的例子
來說明公投也可以有用。「公投有可能出錯」不等於「公投總是出錯」「公投出錯的機會
更多」
公投是不是弊大於利不是少數人說了算
※ 編輯: d8888 (1.174.252.116 臺灣), 10/05/2024 19:27:04
※ 編輯: d8888 (1.174.252.116 臺灣), 10/05/2024 19:28:59
※ 編輯: d8888 (1.174.252.116 臺灣), 10/05/2024 19:44:16
96F:噓 adonisXD: 其實只要一句話司法獨立就可以叫大法官去吃屎了 10/05 20:12
97F:→ Mentha: OK,你說服我了,對不起 10/05 20:31
98F:→ Mentha: 我對公投仍然認為是不好的機制,但你說的沒錯 10/05 20:32
99F:→ Mentha: 我仔細思考了現行司法機關他們對廢死與否的態度 10/05 20:33
100F:→ Mentha: 我認為跟民眾要的相差確實太大 10/05 20:33
101F:→ skycat2216: 講個笑話:UBI換幾個高層就能改善現今的財務困境 10/06 06:53
102F:→ skycat2216: 現在問題出在中層法官不敢判上你在那邊換高層換高層 10/06 06:53
103F:→ skycat2216: 我換你X,納粹出來不就是因為威瑪共和煞車機制不明確 10/06 06:53
104F:→ skycat2216: 現在根本就不是煞車的問題你想把煞車拆了,這不純純 10/06 06:54
105F:推 xczv3567: 現在公立大學法律系畢業必修課程全下放到高中作必修持 10/06 12:21
106F:→ xczv3567: 續三十年以上,再來談法律讓全部人民決定,讓沒有一定 10/06 12:21
107F:→ xczv3567: 知識的人決定立法和司法,原PO不怕我怕。 10/06 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