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rt0eddie (smart0eddie)
看板C_Chat
標題[政見] smart0eddie
時間Thu Jul 31 23:22:02 2025
1.個人帳號資料 (上站次數/退文數)
《ID暱稱》smart0eddie (smart0eddie) 《經濟狀況》普通
($9925)
《登入次數》5133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6310 篇 (退:0)
2.可處理板務時間
白天可判
晚上8~10點可用電腦處理
3.參選原因及目標
報名才可以對板規指指點點
4.對於希洽板風的看法
如1-2-2
"只有平衡才能有尊重和理解,也才能有各ACG言論觀點上的自由。"
5.未來政見以及對於舉辦活動之看法
板規調整
(1)
3-2 〔名詞定義〕
Ⅰ 稱ACG點者,為動畫(A)、漫畫(C)、遊戲(G)、輕小說(N)、周邊(G)、
同人產物(D)等之領域。
3-2 〔名詞定義〕
Ⅰ 稱ACG點者,包含但不限於動畫(A)、漫畫(C)、遊戲(G)、小說(N)、
等二次元虛擬(V)相關之創作、產業,與衍生物等。
說明:
擴增ACG點範圍 (周邊與同人以衍生物論)
實質納入初音 VT等虛擬人物與創作項目
另現代小說與輕小說難以界定,一併放寬
4-1 〔無ACG點違規〕
Ⅰ 發文而內文無ACG點者,處水桶三天以上。
4-1 〔無ACG點違規〕
Ⅰ 發文而標題與內文無ACG點者,處水桶三天以上。
說明:
本來有包含標題 不知道哪一版被拿掉了
4-8 〔劇透違規〕
水桶天數累犯計算後額外加1天
文章標題違規改標題不刪文
說明:
常見大宗違規是周更連載
進去7天以後出來剛好碰到連載更新
可能馬上又違規
額外增加一天冷靜期錯開更新時間
另外違規文章多有討論熱烈的情況
應保留文章 僅標題加防雷
A-1-7 板主受理檢舉案後,檢舉人不得再更動檢舉文中之標題與內文。
受理後編輯之內容恕不採納及受理。
A-1-7 板主受理檢舉案後,檢舉人不得再更動檢舉文中之標題與內文。
受理後編輯之內容皆不具效力,不予採納及受理。
說明:
有人認為原條文沒有強制性禁止受理新內容
PartB: 板務判定標準
1.請說明並舉例您對於板規4-5【人身攻擊違規】的認定標準
對人或群體採用負面用詞攻擊
對群體攻擊原則上只認當事群體檢舉
合乎事實不罰
例:
死刑犯該死 屬事實 不罰
死刑犯全家該吃屎 家屬未有定罪 若當事群體檢舉屬4-5違規
另針對個人攻擊之檢舉
檢舉當事人可於判決確定前要求撤銷
改判無違規
針對群體攻擊之檢舉
當事群體所有人可於判決確定前要求撤銷
改判無違規
2.請說明並舉例您對於板規4-7【蓄意引戰/亂板違規】的認定標準
依板規與過往判例
私人恩怨 不公正採捧等
另外依群組判決
對他人或群體詛咒重大傷亡或是宣揚族群滅絕等言論將以4-7處理
例:
死刑犯全家該去死 詛咒他人傷亡 屬4-7違規
XX族群活該被塗砂 4-7
另針對個人恩怨之檢舉
檢舉當事人可於判決確定前要求撤銷
改判無違規
3.請說明並舉例您對於板規4-11【政治文違規】的認定標準,
(1) 如果"蔣中正"這詞彙出現在討論裡面的時候,
什麼樣的情形你會判違規?什麼樣的情形你覺得不違規?
(2) 如果"立法院"這詞彙出現在討論裡面的時候,
什麼樣的情形你會判違規?什麼樣的情形你覺得不違規?
(3) "中華民國法規"的討論常常會引發4-11違規。
怎麼樣提到法規的情形你會判違規?怎麼樣的情形你覺得不違規?
ACG 作品不罰
ACG 政策不罰
非台澎金馬地區不管
例:
在中國的蔣中正不管
在台灣的蔣中正4-11
行政中立的事務官不罰
事務官若有違反行政中立行為 4-11
民選官員與政務官 4-11
既定法律原則上不罰
法條變動的政策或政見4-11
另 4-11 條文修正
Ⅱ 第一項之「ACG 作品」,限定為動畫、漫畫、遊戲、Cosplay 之政治性質
創作,並限定以發文、回文或推文張貼,不得以轉文張貼或以回文討論。
Ⅱ 第一項之「ACG 作品」,限定為動畫、漫畫、遊戲、Cosplay 之政治性質創作。
禁止由他版轉文,且牽涉政治ACG作品之既有文章禁止回覆。
說明:
明顯有些人會被原條文兩個回文搞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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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6.251.6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_Chat/M.1753975324.A.219.html
※ smart0eddie:轉錄至看板 C_ChatBM 07/31 23:22
1F:推 zizc06719: 又來個勇者,推 07/31 23:26
2F:推 SweetBreaker: 勇 07/31 23:26
3F:推 kaj1983: 檢舉達人還是比較適合你啦 07/31 23:27
4F:推 SaberTheBest: 以參選代替發問了 07/31 23:28
5F:→ zseineo: 限內文是為了防止只有標題有點,內文沒有點的情況 07/31 23:28
6F:推 Muilie: 死刑犯如果三審豬腳麵線或是被平反怎麼辦 07/31 23:28
依檢舉當下情況判定
複審改判一般來說已經超過板規追訴期
7F:推 jeff666: 勇者三號 07/31 23:28
8F:→ tindy: 簡單講就是 "黃牛O全家" 那件事還是會桶 07/31 23:29
O是罵人的話 經當事群體檢舉會4-5
要人死全家可能變4-7
9F:→ jeff666: 合乎事實不罰 會遇到很多問題吧 07/31 23:29
10F:推 qaz556644: 484存心讓J阿北備取 07/31 23:30
11F:→ zseineo: 合乎事實不罰 那跟沒改一樣啊。群體所有人可要求撤銷,你 07/31 23:30
12F:→ zseineo: 有想過群體所有人有多少人嗎 07/31 23:30
13F:→ zseineo: 不對 應該說你要怎麼認定這些人是有多少個 07/31 23:30
檢舉群體所有人舉證
14F:→ jeff666: 欸幹 沒看到阿北 你是4號 07/31 23:31
15F:→ qwer338859: 你怎麼變成這樣 07/31 23:31
16F:推 zizc06719: 黃牛該死是事實嗎? 07/31 23:31
法律沒到死刑
17F:→ jeff666: 對阿 事實要怎麼判定?誰來判定? 07/31 23:32
18F:推 GaoLinHua: 好耶 07/31 23:33
19F:推 guogu: 有參選就給推 07/31 23:33
20F:推 lyrelyre: 沒想到這麼多年過去,勇者還是一堆,感覺一個從這點看 07/31 23:34
21F:→ lyrelyre: 出社會現象的成因 07/31 23:34
22F:推 arrenwu: @jeff666: 誰來判定? <--- 那當然是板主囉 :D 07/31 23:35
23F:推 RuRu0421: 可以發我媽文嗎 07/31 23:35
請你塞ACG進去
24F:推 lyt5566: 勇者 07/31 23:36
25F:推 Julian9x9x9: 好啦 推個 07/31 23:39
26F:推 daniel0527: 標題不在4-1範圍內我記得是因為有人會標題跟內文不符 07/31 23:40
27F:→ daniel0527: ,靠著標題有ACG點,內文隨便亂聊 07/31 23:40
現在還是可以內文塞一個作品名然後隨便亂聊 :3
28F:→ peter6666712: 邊版仔 07/31 23:41
29F:推 Lupin97: ! 07/31 23:41
30F:推 RandyOrlando: 這個檢舉達人 先不要= = 07/31 23:41
31F:推 cyclone055: 可以裝病跟板友乞討嗎 07/31 23:41
32F:推 lovesleep68: 主要是四人,有正常投票、信任投票,兩個路線,希望 07/31 23:41
33F:→ lovesleep68: 是走正常投票,這樣保證可以有一個備取 07/31 23:41
34F:→ RandyOrlando: 平常就沒事檢舉一堆了 真的當了板主還得了 07/31 23:41
35F:→ tindy: 記得有一個在聲優文下面回"怎麼都醜女"的 07/31 23:42
36F:→ tindy: 有合乎事實嗎 07/31 23:42
當事聲優可以檢舉
37F:推 Lisanity: 哇 竟然是你 07/31 23:44
38F:→ Lisanity: 他最近很少在檢舉了 給他機會吧 07/31 23:45
39F:→ minipig0102: 又一個老人 07/31 23:49
※ 編輯: smart0eddie (36.236.251.62 臺灣), 07/31/2025 23:54:23
40F:推 gm3252: 願意出來就推 07/31 23:49
41F:推 a1216543: 這大概也是選上就開始擺爛的 加油 07/31 23:51
※ 編輯: smart0eddie (36.236.251.62 臺灣), 07/31/2025 23:56:00
42F:→ zseineo: >檢舉群體所有人舉證 那你改這條幾乎無意義啊 你是什麼情 07/31 23:56
43F:→ zseineo: 況會需要這條...? 07/31 23:56
44F:推 arrenwu: 那應該算是他闡述他的理念啦 執行細節可能不見得一模一樣 07/31 23:57
45F:推 daniel0527: 至少讓只有標題有點的文少一點XD我是覺得包不包都沒差 07/31 23:59
46F:→ daniel0527: ,反正這板亂聊那麼簡單 07/31 23:59
47F:→ zseineo: 就 已經很簡單了沒必要再放寬啊 08/01 00:00
48F:→ Johnsonj: 濫訴ID 不推...... 08/01 00:02
49F:推 lovesleep68: 群體沒改,只是說標準 08/01 00:02
50F:推 zizc06719: 就小群體那種幾個人的可能可以吧 08/01 00:06
51F:→ zizc06719: 譬如罵版主群之類的 08/01 00:06
(O)
52F:→ zseineo: 要原則上只認當事群體檢舉就得改板規啊 不然就是不照板規 08/01 00:11
53F:→ zseineo: 走 08/01 00:11
54F:→ Xration: 這個ID 嗯嗯 4-7被版務拿來申訴後補桶什麼看法 08/01 00:17
55F:推 reader2714: N只限輕小說確實很籠統 不如放寬 08/01 00:35
※ 編輯: smart0eddie (36.236.251.62 臺灣), 08/01/2025 00:47:38
56F:推 zxcasd848: 真假 連你也想接這屎坑 08/01 07:19
57F:推 k300plus: 哇竟然要選 我覺得提的內容不錯阿 08/01 07:32
58F:推 RandyOrlando: 說很少檢舉 跑過去看一下結果最新又檢舉了啊 08/01 12:48
59F:→ RandyOrlando: 這種會主動海巡的真的勸各位投票前想想 08/01 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