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xxer ()
看板C_ChatBM
標題Re: [問題] 關於板規的一點小問題...
時間Fri Jan 21 07:27:38 2011
※ 引述《wizardfizban (瘋法師)》之銘言:
: ※ 引述《SmallBeeWayn (喵喵叫的蜜蜂貓)》之銘言:
: : 越嚴謹的板規,代表的是越小的模糊空間
: : 模凝兩可的空間越少,相對的自由的空間就多了
: 這是錯誤的看法之一。限制和自由永遠都是一種相對值,沒有規定愈多就愈自由這回事。
因板制宜,因人制宜,因時制宜…不可能有一套準則適用於全部
至於其他的老實說,的確就像有板友說的 以整塊歷史來看
"法、版規"等相類似規約永遠都不是--過去不是、現在不是、將來不是
永遠都不可能治"根"
你看舊約規矩那麼多,不少立意甚好,但卻從來沒有"解決"過問題(誤)
: : 其實不管大板小板,管理規定其實都大同小異,只是程度認定上有所不同
: : 一般普通人流少的板,靠著板主與板眾們的默契,也就是所謂的「淺規則」而運作
: : 但是到了越大的板,就會有越來越多的人挑戰淺規則
: : 甚至有時不只是單打獨鬥,而演變成兩派,甚或多派之間的攻堅角力
: : 在這種時候,如果板主沒有謹守仲裁立場,下去參戰的話
: : 在我過去十年流轉各地版面的經驗來說,很少能夠善終的
: 這和什麼立不立場無關,真的會鬧成那樣,板主立場已經不重要了。
: 我也不記得我在網路上打混多久了,但我看過的爭論不會比你少。
據個人打混多年的經驗,仍然一句
因板制宜,因人制宜,因時制宜…不可能有一套準則適用於全部
任何只想靠"制式的細板規或想法、論點"而不參照上面的實際運作、判斷且不斷進步
(來維持秩序)
我想說--這才是人無法善終的最根本原因XD--不只是板主啦。
因為硬性的"法、規約"永遠不可能周詳
要不然一再更改與翻新是為什麼?XD
(很勞民傷財的--會去動法規的基本前提之一:益處/利益真的遠大於現行法規)
人的問題才是最重要的"根"--但這卻是亙古以來的難題
只要是"人類"都千萬別想"根本性"地解決它XD
一旦不幸遇到了超級大白目...............
說真的,這次C洽的戰,整體表現已經是水準以上了XD
不管是哪幾方(菸) 不論是過程或結果
C洽本質就已是輕鬆的板、而且有專用的妹板,爭議得以第一時間區隔開來
--基本的板規就夠用了吧。
: : 而這個【仲裁立場】是甚麼? 就是板規...
: : 因此,越是大的板越是需要將規則修訂清楚,一切依法行政,其餘謝謝指教
: : 板規代表的是一個板的基本核心立場,無論好壞,新來的人有義務遵守
: : 如果有意見想改或是想拔板主,請依照規定辦理
: : 那,仲裁立場要如何謹守不偏袒? 靠的就是鉅細靡遺的板規實行辦法
: : 多一個字可以,少一個字不行,清楚明瞭
: : 板主管起板來自然穩穩當當
: 這看法也是錯誤的。板務執行不是民主法治。凡事都一樣有適當的範圍,太多和太少都
: 是問題。
: 板規必須適量,過於繁雜的板規只會增加執行上需要的處理時間,還有對於字字句句爭論
: 的時間而已。
: : 不得不承認的是,其實我沒有看過新板規
: : 不過以目前板上越來越嚴重的,對於板主執法立場與強度質疑的現狀來說
: : 板規確實有必要更趨於嚴謹明確,以免落人口實
: 不管如此,爭論永遠存在。永遠會有人質疑板主,也永遠會有人支持板主,很多時間這和
: 板主本身的關係也不大。
: 會相信因為人多而造成的爭論和板規有關這點,讓我不太相信你真的見過大風大浪。
: : 最後補一句老生常談,板主執法請務必遵守程序正義
: 要不板主執法要用什麼原則? = =?
辛苦了~:)
(脫離苦海很久了 XD)
--
「…壯年人傷我,我把他殺了;少年人損我,我把他害了。若殺該隱,
遭報七倍,殺拉麥,必遭報七十七倍。」--創世紀第四章
以惡報惡,以暴制暴,而且
加倍奉還:人為了保護自己:不管人身或尊嚴,
從古至今,最原始、最有效
也最淒慘的辦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8.70.15
1F:推 st6012:但板主無法遵照自己所立下的板規 完全輕判111.251.162.141 01/21 11:32
2F:→ st6012:是另外一回事,都有大原則在那邊還輕判111.251.162.141 01/21 11:33
3F:→ st6012:都有人身攻擊條款 為什麼還可以輕判討論板111.251.162.141 01/21 11:34
4F:→ st6012:務?直接大D板眾也檢舉不了111.251.162.141 01/21 11:35
5F:推 wizardfizban:他的確是討論板務 220.128.170.19 01/21 11:47
6F:推 wizardfizban:我引用的條文也是寫水桶一天 220.128.170.19 01/21 11:47
7F:推 wizardfizban:如果是沒有備份問題 我的確是忘了 220.128.170.19 01/21 11:51
8F:推 wizardfizban:我下次會轉來這 220.128.170.19 01/21 11:51
9F:推 POWERBALANCE:按照基本版規就是版主有瀆職之嫌,那 59.120.224.215 01/21 11:59
10F:→ POWERBALANCE:就先跟版主反應 若沒有處理妥善就是 59.120.224.215 01/21 12:00
11F:→ POWERBALANCE:直接上訴組務版 這在站規都規定了吧 59.120.224.215 01/21 12:00
12F:→ POWERBALANCE:一直要求增加版規跟處理程序完全無關 59.120.224.215 01/21 12:01
13F:推 Profaner:轉文備份版友明明也可以做........ 61.59.198.176 01/21 12:50
14F:→ Profaner:我個人認為這部份frank版友真的很積極也 61.59.198.176 01/21 12:50
15F:→ Profaner:真的幫版主群們很大的忙 61.59.198.176 01/21 12:51
16F:→ Profaner:而且不滿版主判決且無法接受版主說詞 61.59.198.176 01/21 12:52
17F:推 JPIGHEAD:與五月大同感 210.202.48.60 01/21 12:52
18F:→ Profaner:老話一句:上訴組務 61.59.198.176 01/21 12:52
19F:→ Profaner:版主和版友們共同一起維護版秩序且尊重版 61.59.198.176 01/21 12:53
20F:→ Profaner:規才是最好的做法 不是什麼都要依賴版主 61.59.198.176 01/21 12:54
21F:→ Profaner:然後對版務有建議或不滿就直接到洽妹講 61.59.198.176 01/21 12:54
22F:→ Profaner:而不是躲在戰文底下選邊站 推文幹譙 61.59.198.176 01/21 12:55
23F:→ Profaner:直接在洽妹版講版主一定會回覆的 61.59.198.176 01/21 12:56
24F:→ st6012:我是有想轉BM之前就已經被瘋法大D了 140.114.32.190 01/21 13:00
25F:→ st6012:所以不是我不想轉 是沒得轉 140.114.32.190 01/21 13:01
26F:推 Profaner:我記得版主有垃圾桶可以撿回收不是= =a 61.59.198.176 01/21 13:06
27F:→ Profaner:我以為你講的是發文者自D 61.59.198.176 01/21 13:07
28F:→ st6012:除非四大違規 否則大多只是檢舉叫他自D了事 140.114.32.190 01/21 13:09
29F:推 JPIGHEAD:五月大 說真的 很少人想當壞人 210.202.48.60 01/21 13:14
30F:→ Profaner:所以frank版友令人敬佩啊=w= 感受到他對 61.59.198.176 01/21 13:18
31F:→ Profaner:希洽的愛 61.59.198.176 01/21 13:18
32F:→ st6012:想到自己檢舉還要被別人嫌多管閒事 140.114.32.190 01/21 13:19
33F:推 Igroun:我提一下 PTT的文章垃圾桶好像壞了 74.72.182.18 01/21 13:29
34F:推 LeeSEAL:敬覆st6012君:日後如有人就檢舉講多管閑事 61.57.86.26 01/21 13:30
35F:→ LeeSEAL:只要依板規屬有效檢舉,我就判講多事的人身 61.57.86.26 01/21 13:32
36F:→ LeeSEAL:至於檢舉內容是否該罰則另行判定,謝謝提問 61.57.86.26 01/21 13:33
37F:→ st6012:文章垃圾桶好像一些問題目前不能用 140.114.32.190 01/21 13:39
38F:→ JPIGHEAD:海豹最近變的好嚴謹... 210.202.48.60 01/21 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