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看板C_ChatBM
標題[申訴] #1U5iNet8 (C_ChatBM)
時間Tue Jan 14 22:48:29 2020
一、判決文章代碼
請貼上欲申訴之判決文章之代碼,以便版主查找判決文章
文章代碼(AID):
#1U5iNet8 (C_ChatBM)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_ChatBM/M.1578550760.A.DC8.html
二、申訴人ID
由於單篇判決可能包含多個ID,同時本板非當事人申訴不受理
請申訴人標註自己的ID,否則版主恕不受理
laptic
三、申訴理由
請於此處說明申訴理由
觀察過去的案例,本人無法理解為何K板主以「無違規」,導致最終裁定為無法處置。
因此,想請求解釋:
一、若
#1TuzLpQ7 (C_ChatBM) 的情況是 1:1(當時為三位板主在職),請問如何判定?
還是意見會如同另兩位板主所提之看法?
二、因為認定標準看來和J板主迥然不同,因此在此想確認,對於4-4 洗板文,請問在何
種情況下(例:同一發文者,多少天發表之多少篇文章,且討論主旨皆為同一作品或
角色,或者多少篇發文之相似度極高),才會判定違反第Ⅰ款所載之事項?
先此感謝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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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晚風拂柳笛聲殘,夕陽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壺濁酒盡餘歡,今宵別夢寒。
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問君此去幾時還,來時莫徘徊。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難得是歡聚,惟有別離多。
——【現代】李叔同《送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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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_ChatBM/M.1579013313.A.DEE.html
1F:推 Katsuyuki118: 我認為洗文判定的先決條件是時間 118.169.25.113 01/14 23:06
2F:→ Katsuyuki118: 範圍 該檢舉案所列之文章發出時間 118.169.25.113 01/14 23:07
3F:→ Katsuyuki118: 橫跨多日 這不能算是洗文 118.169.25.113 01/14 23:08
4F:→ laptic: 所以只能算24小時內,發了多少篇文章?175.138.128.238 01/14 23:09
5F:→ Katsuyuki118: 只能算是被檢舉人長期發文活躍的 118.169.25.113 01/14 23:10
6F:→ Katsuyuki118: 狀況 118.169.25.113 01/14 23:10
7F:→ Katsuyuki118: 至於申訴人提出的判例 我會以無違規 118.169.25.113 01/14 23:12
8F:推 Katsuyuki118: 處理 118.169.25.113 01/14 23:13
9F:→ laptic: 好的,我瞭解了175.138.128.238 01/14 23:14
10F:→ laptic: 那 #1U7RKYaX 大概也是一樣吧175.138.128.238 01/14 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