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h507121 (五十嵐梨花的監督君)
看板C_GenreBoard
標題[檢舉] ifulita恣意妄為
時間Sun Jun 1 10:56:04 2025
檢舉人ID:nh507121
被檢舉人/看板名稱:ifulita/C_Chat
檢舉事由:恣意妄為
違規證據:
這篇檢舉文
#1eDPKVWd (C_ChatBM)
1F:推 smart0eddie: 10字218.173.145.215 05/27 19:04
2F:→ chadmu: 電子競技有G吧49.159.216.136 05/27 20:31
3F:推 Arron9397: 啊這樣檢舉文會違規嗎222.250.55.218 05/27 20:31
原本五、違規說明或佐證沒有10個中文字
A-1-1 格式不符者將在板主提醒後,給予二十四小時時限進行修正,
未修正者恕不受理。
依照A-1-1板主應該要在提醒後,給予檢舉人二十四小時修正格式
4F:推 ifulita: 已寄信通知36.229.185.119 05/27 20:40
※ 編輯: lycs0908 (1.165.72.176 臺灣), 05/27/2025 20:49:57
5F:推 anpinjou: i版 第五點沒十字沒關係嗎42.71.48.49 05/27 20:50
但是i板主沒有注意到格式不對就錯誤受理
A-1-7 板主受理檢舉案後,檢舉人不得再更動檢舉文中之標題與內文。
受理後編輯之內容恕不採納及受理。
變成檢舉人修正的部分因為A-1-7而不能被採納
6F:推 ifulita: 因為本案違反A-1-7因此不受理,結案。36.229.185.119 05/27 23:54
然後i板主就直接不受理結案了?
i板主自己錯誤受理在先,怎麼是檢舉人要承擔不受理這個後果?
正常流程是
板主提醒檢舉人並給予二十四小時時限修正--->檢舉人修正格式--->板主受理檢舉案
--->檢舉人未修正--->板主不受理檢舉案
參考過往板主如果沒注意到格式錯誤就受理,通常是會先將已受理的推文撤回,像剛辭職
的b前板主就是這麼做,再來重新受理讓修正的內容變成是在受理之前,讓整個流程完備
畢竟是板主自己先弄錯流程錯誤受理才害檢舉人違反A-1-7的,不應該是像i板主直接不受
理結案,而且i板主這樣也違反A-1-1沒有先給檢舉人時間修正格式
更何況
推文就有板友提醒字數不夠了,怎麼i板主還能錯誤受理?
7F:推 ifulita: 已寄信通知36.229.185.119 05/27 20:40
※ 編輯: lycs0908 (1.165.72.176 臺灣), 05/27/2025 20:49:57
(ifulita 刪除 ifulita 的推文: 程序錯誤)
8F:推 ifulita: 已重新寄信通知 36.229.185.119 05/28 23:18
在我發文之後i板主才急忙重新受理該檢舉案,但是卻仍
未將前面錯誤受理的推文撤回,那
板務流程還是錯的阿?
#1eDSIy82 (C_ChatBM) 這篇也是沒檢查到內標就錯誤受理
1-1 參選條件:
7.願意熟讀希洽板規及站方、卡漫群組之板主權利義務規範
並於任期間遵守相關規定,履行板務職責
#1 本組所有板務、組務人員有必要參照板務部所列之看板內容
明確了解自身的義務與權力
勿因新上任而忽視既有之規範,恣意妄為,違者將視情況論處。
有不良情節者,初次以警告並限期自動修正。
西洽板主徵選辦法和群組規就有說要熟讀板規了,過去u前板主就曾因板務流程出錯而吃警
告
i板主板務流程錯誤的部分或許沒有比當時u板主來得嚴重,但是
i板主前陣子才剛罷免通過
,雖然被以板務量較大為由讓其留任至下次板主選舉,然而i板主卻連基本的檢查格式都做
不到(而且還有板友推文提醒格式不對),不斷地製造板務問題,我認為應該要更嚴格審視i
板主,希望小組長能給予其警告並解職,謝謝。
溝通證據:
#1eDnefY3 (C_Chat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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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194.13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_GenreBoard/M.1748746568.A.9B2.html
9F:推 redDest: 本案受理 請i板主回應 110.28.65.151 06/02 21:08
10F:推 ifulita: 這是一起單純的作業疏失,經板友提醒後已118.168.143.110 06/02 23:11
11F:→ ifulita: 在第一時間修正,並已與其他板主確認過正118.168.143.110 06/02 23:12
12F:→ ifulita: 確處理流程,今後在板務處理上會更加謹慎118.168.143.110 06/02 23:12
13F:→ ifulita: 處理,遇有疑問也會先與其他板主討論清楚118.168.143.110 06/02 23:13
14F:→ ifulita: 如何處理。118.168.143.110 06/02 23:13
15F:→ nh507121: 最好有修正,錯誤受理的推文到現在都還123.193.194.139 06/02 23:46
16F:→ nh507121: 沒撤123.193.194.139 06/02 23:46
17F:→ nh507121: 另一篇內標空的也錯誤受理123.193.194.139 06/02 23:47
19F:→ nh507121: 也要寫了123.193.194.139 06/02 23:48
20F:→ nh507121: 被罷免通過的被用板務量過大為由留任123.193.194.139 06/02 23:50
21F:→ nh507121: 結果連基本的檢查格式都不會,繼續製造123.193.194.139 06/02 23:50
22F:→ nh507121: 板務問題,讓板務更繁重123.193.194.139 06/02 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