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stAttack (CactusFlower是我推)
看板C_GenreBoard
標題[申訴] #1f9TRr8U (C_ChatBM)不服判決
時間Tue Dec 2 23:59:02 2025
看板名稱:C_ChatBM
申訴人ID:LastAttack
申訴對象ID:daniel0527/mazjin/jerry7668
申訴原因:
不服下列判決。已申訴但也僅一位板主有進一步說明並維持原判
違規人 :LastAttack
違規項目:B-2-1 一犯
違規文章:
#1f78ooHA (C_ChatBM)
檢舉文章:
#1f7NvwUN (C_ChatBM)
罰則 :水桶 30 日
之所以有兩篇改進方向大相逕庭的板務文,原因就很簡單
不滿板規4-16對於抄襲與轉貼的界定不明,希望釐清轉貼與抄襲兩者的關係。於是po出第
一篇改動方向偏放寬界定範圍的板務文,但從板友以及板主反應,可以推知通過7-1-Ⅰ的
50人附議門檻希望極低,而板主也沒有依7-1-Ⅳ進一步動作的打算。於是便
順應C_ChatBM
板主流民意「但凡未經同意轉貼應界定為抄襲,並必須水桶,不能僅刪文這樣輕放」,以
此訴求為核心撰寫第二篇板務文,期望借助C_ChatBM板主流民意,突破7-1-Ⅰ的50人附議
門檻。並於文中使用激將法催票,請求在相關文章中表示就該以4-16水桶轉貼者不要雙標
,不要默不作聲不出面附議。
即
針對4-16這一曖昧板規,先提出往A方向釐清的修改板務,見板務通過無望,遂提出往
另一B方向釐清之板務,而A、B雖方向不同,但最大希望都是釐清4-16與轉貼的曖昧。
豈料第二篇就被認定B-2-1違規。板主很可能沒有把提出大相逕庭板務、文中激將法兩件
事
好好剝開看待。只認為因為我激將,所以大相逕庭的第二篇板務來亂,又因為覺得我來亂
,把頂多可能犯B-1-1引戰挑釁違規的激將法升級成B-2-1的一部分。
但其實
我第二篇板務文有明確說出撰文動機、撰文訴求,在文中有關板務建議的部分皆有
理有據,至少也有完整思路邏輯如下:
即便是公開內容,作者事後才要求禁止轉貼也該水桶,僅刪文不水桶也不行
↓
既然未經原作者同意有嚴重到必須水桶不能僅刪文,這件事理當也該預防
↓
預防之道便是有人要徵詢原作者被轉貼意願
↓
最合理的徵詢人選就是轉貼文章者。交給板主板主業務過重,交給熱心板友頓失預防意義
↓
轉貼公開內容的板友,理當附上事先獲授權之證明
↓
結合現行4-16板規,未經原作者授權擅改內容後轉貼也該水桶。並且改動也要經授權才行
而B-2-1原文是「經板主群多數認定為無意義之建議/洗文章/亂板文。」
由上可知該篇文章整體思路不敢說縝密,但也完全合乎情理合乎邏輯。不該因為我在文中
針對欲爭取附議的客群使用激將法,就使整篇文變質為無意義之建議、洗文章、亂板文。
總之這一段想表達的是,由於文章非激將法部分合乎情理,激將法不該成為第二篇大相逕
庭板務文亂板或無意義的附加理由。同理,我合乎情理的部分雖與第一篇大相逕庭,但也
不該成為激將法部分罪加一等的附加理由。
並且釐清帶出處轉貼公開貼文與4-16關係也確實有必要,條文內寫的是「抄襲或擅改他人
創作」。而依照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抄襲釋義為「抄錄他人作品以為己作」。未
經同意但帶出處地轉貼公開貼文,其實跟抄襲就不是一回事,明顯就沒有要據為己作。說
穿了就是現行板規壓根沒針對未經同意轉貼公開貼文做規範,亂拿4-16硬要水桶。更糟的
是要不要拿4-16抄襲違規套在未經同意轉貼上,完全由板主說得算,一屆板主換一個標準
。這對一個有大量轉貼文的看板而言,簡直荒唐
而激將法的部分其實就以下幾句
▌不會吧不會吧
▌一邊要無限擴張原作者重要性,又不要求事先取得原作者授權
▌不會有人這麼矛盾的吧
以及
▌沒道理反對釐清轉貼跟抄襲的人,看到這篇會裝死吧
根本連算不算犯了板規B-1-1引戰挑釁都還有得爭論,套句中國用語這頂多叫陰陽怪氣,
遑論B-2-1的亂板
就只是語氣輕浮版本的「如果你支持轉貼公開貼文時,若原作者事後表示不願意,就該水
桶轉貼者,那你就該附議這篇板務文,請不要雙標」
另外也有板友聲稱我是發了一篇極端A,見推行板務不順又發一篇極端B亂板
在此嚴正駁斥,原文我會附在證據,我第一篇毫不極端,有直言各種定義都可以再討論。
而第二篇也完全合乎情理邏輯並無亂板。
欲平反之結果:
板規關於未經同意帶出處轉貼公開貼文有明顯漏洞,亟需修補。我只是見第一篇補洞的板
務提案推進無望,遂發第二篇更有希望的板務提案。被判B-2-1違規之第二篇
#1f78ooHA (
C_ChatBM)顯然非無意義,文中催票所用激將法也遠不到亂板程度,該篇文章應改判B-2-1
無違規
所附證據:
向板主申訴之文章代碼
#1f9V4B4U (C_ChatBM)
由下列4-16相關討論文可以看出,有相當多板友主張應該以4-16水桶「帶出處轉貼公開貼
文,但原作者表示不同意轉貼」的狀況,
不水桶僅刪文就好的提議屢屢被強烈反對。
產生
藉此聲浪突破板務文50附議門檻,以釐清4-16中抄襲與轉貼關係的想法,完全是正常人思
維
#1epDmiIc (C_ChatBM)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_ChatBM/M.1758256172.A.4A6.html
#1epIHxZC (C_ChatBM)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_ChatBM/M.1758274683.A.8CC.html
#1f6Ty52r (C_ChatBM)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_ChatBM/M.1763303173.A.0B5.html
#1f6hUJ1C (C_ChatBM)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_ChatBM/M.1763358611.A.04C.html
#1f6p4Bl0 (C_ChatBM)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_ChatBM/M.1763389707.A.BC0.html
#1f6zAIKP (C_ChatBM)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_ChatBM/M.1763431058.A.519.html
並不極端,且很正常的第一篇板務文
文章代碼(AID):
#1f6p4Bl0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_ChatBM/M.1763389707.A.BC0.html
判決,含第二篇被判違規的編輯紀錄原文
│ 文章代碼(AID):
#1f9TRr8U (C_ChatBM) [ptt.cc] [公告] 水桶 20251126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_ChatBM/M.1764087541.A.21E.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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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_GenreBoard/M.1764691145.A.2A0.html
※ 編輯: LastAttack (223.139.202.98 臺灣), 12/03/2025 07:55:14
※ 編輯: LastAttack (223.139.202.98 臺灣), 12/03/2025 08:58:46
※ 編輯: LastAttack (223.139.202.98 臺灣), 12/03/2025 09:55:19
沒錯
※ 編輯: LastAttack (118.171.200.124 臺灣), 12/05/2025 00:20:33
2F:→ LastAttack: 沒錯118.171.200.124 12/05 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