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ppman (*^o^*)
看板Canada
標題[問題] 台灣先公證結婚,再去加拿大公證?
時間Wed Jan 15 17:38:53 2014
請問一下,
我另一半同時是台灣公民也是加拿大公民,我們打算先在台灣法院公證結婚
並完成結婚登記。兩個月後再到加拿大多倫多公證登記(還是只需要登記?)
該準備哪些文件呢?程序又是怎麼走呢?主要是考量到將來小孩的加拿大公民資格,
另外,我如果將來要拿加拿大的公民,又有哪些需要注意呢?
我有先爬過板上的文章,不過好像都是直接到加拿大公證登記,而不是像我們在台灣
完成公證結婚並登記後再過去。
Thanks in adv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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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150.53
1F:→ aychou:台灣法院公証加拿大就不能再結囉,直接拿翻譯認證的證書即可 01/16 00:30
2F:→ aychou:只是我不清楚對申請移民是否會有影響 01/16 00:30
3F:→ cchris:台灣結婚後加拿大就不用做任何事,否則是重婚;加國無戶籍制 01/16 07:14
4F:→ cchris:所以結婚也不需要再登記;外國的有效婚姻直接就在加國有效 01/16 07:14
5F:→ dppman:請問那marriage certificate這東西又是做什麼用的呢? 01/16 14:23
※ 編輯: dppman 來自: 59.120.150.53 (01/16 14:24)
6F:→ cchris:證明你已婚;你可拿台灣證書或戶籍滕本英文版,一樣的東西 01/16 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