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annaJhuo (Joanna)
看板Canada
標題Fw: [問題] 同居人依親
時間Thu Jul 24 21:54:27 2014
※ [本文轉錄自 Immigration 看板 #1JqG_bE4 ]
作者: JoannaJhuo (Joanna) 看板: Immigration
標題: [問題] 同居人依親
時間: Thu Jul 24 21:53:38 2014
大家好,我想請教一下
我去年在加拿大交了男朋友,加拿大白人,職業軍人。
交往兩個月後我就回台了,當時他就有提出我們該申請sponsorship,
但我不確定我們之間關係的穩定性,所以沒很認真看待,只覺得必定申請繁瑣。
如今,我們是以結婚為前提的交往,
而我也申請到今年的打工度假簽證,九月底將過去跟他同居。
1、這樣我們可以申請「同居人依親」嗎?還是得同居滿一年才能申請?
2、如果可以不滿一年就申請,我除了單身證明,另外我在台灣還需要申請什麼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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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25.118.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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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JoannaJhuo (163.25.118.180), 07/24/2014 21:54:27
1F:→ Aladar:要住滿一年才行吧?不考慮直接簽字? 07/25 00:11
2F:推 athenda:要有一年以上的同居事實才能申請common law 07/25 01:46
3F:推 athenda:我有小小的疑問...為什麼你們交往才兩個月,他就知道要辦s 07/25 01:48
4F:推 athenda:sponsorship? 若不是他非常積極要留妳在身邊就是他有經驗 07/25 01:50
5F:→ athenda:前者的話,祝福並恭喜妳;請小心保護自己。 07/25 01:52
6F:→ athenda:既然已申請到打工度假,就不用急著申請同居 07/25 01:53
7F:→ athenda:趁這一年好好相處觀察並蒐集同居事實證明即可 07/25 01:55
8F:→ athenda:一年後要申請common law就容易符合資格啦 07/25 01:58
9F:推 winonaforeve:同意樓上的,不要太倉促動作比較安全 07/26 23:23
10F:→ JoannaJhuo:謝謝大家的關心~ 不過應該是前者:) 08/04 12:01
11F:→ JoannaJhuo:他在軍中有不少同事有異國戀/婚姻 08/04 12:02
12F:推 athenda:那就好~恭喜原po了。除了英文版戶籍謄本外,你目前可先申 08/06 06:05
13F:→ athenda:請英文版出生證明。其他文件因有效期限製, 08/06 06:07
14F:→ athenda:要開始申請前再跨海申請吧 08/06 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