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unicht (請叫我優布匠~~>///<)
看板Catholic
標題Re: [閒聊] 從憲法與宗教自由談起
時間Thu Apr 15 03:12:45 2010
※ 引述《ardanus (高馳)》之銘言:
: ◎中華民國憲法(1947)規定:「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
: ◎挪威憲法(1814)第二條規定:
: 「福音路德宗仍為本國的國教。信奉國教的居民也應教育他們的子女信仰此
: 宗教。不准設立耶穌會和隱修性質的修會。禁止猶太人信奉國教。」
: 挪威憲法(1814)第十二條規定:
: 「國務委員會(內閣,掌行政權)中的半數以上成員必須為國教會成員。」
: ◎瑞士憲法 (1848) 第五十一條,禁止瑞士領土上的耶穌會活動(包括教士和
: 辦學教育),此項禁令於1973年經公民投票(贊成票些微險勝)解除。
上次耕莘的李哲修神父跟我說了一個冷笑話,說他們是陰險狡詐的人。
原因在此:
http://tw.dictionary.yahoo.com/search?ei=UTF-8&p=Jesuit
這笑話真的還蠻冷的說。
不過我們應該都認識不少陰險狡詐的人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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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經
在天我等父者,我等望爾名見聖。爾國臨格。爾旨承行於地,如於天焉。我等望爾,
今日與我,我日用糧。爾免我債,如我亦免我債者。又不許我陷於誘惑。及救我於凶惡。
亞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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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3.52.221
1F:推 Yenfu35:耶穌會台灣省的官方網站好像也提到了這問題。XD 04/15 10:56
2F:推 Pietro:的確... 04/15 12:37
3F:→ ChrisL:歷史背景使然,教宗也解散過耶穌會。 04/15 12:52
4F:推 Pietro:大航海時代的各強國利益爭執,誰說教皇超威的... 04/15 1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