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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論箋校正| 衰制第二十
發信站水木社區 (Fri Dec 30 11:37:42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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衰制〔一〕第二十
無慢制而成天下者〔二〕﹐三皇也﹔畫則象而化四表者﹐五帝也﹔明法禁而和海內者﹐三王也〔三〕。行賞罰而齊萬民者﹐治國也﹔君立法而下不行者﹐亂國也﹔臣作政而君不制者﹐亡國也〔四〕。
〔一〕○鐸按﹕衰制﹐謂衰世之制。上古任德﹐中古用刑﹐其所以如此者﹐世衰則不可純任德教也。俗儒不知通變﹐故節信辭而辟之。
〔二〕王先生雲﹕‘“慢”疑“憲”﹐形近之誤”。’
〔三〕白虎通五刑篇雲﹕‘聖人治天下﹐必有刑罰何﹖所以佐德助治順天之度也。故懸爵賞者﹐示有所勸也﹔設刑罰者﹐明有所懼也。傳曰﹕“三皇無文﹐五帝畫象﹐三王明刑。”’襄廿九年公羊傳何休注引孔子曰﹕“三皇設言民不違﹐五帝畫象世順機﹐三王肉刑揆漸加﹐應世黠巧姦偽多。”疏雲﹕“孝經說文。”○鐸按﹕此說本孝經鉤命決﹐引見周禮保氏疏。
〔四〕管子明法篇雲﹕“所謂治國者﹐主道明也﹔所謂亂國者﹐臣術勝也。”
是故民之所以不亂者﹐上有吏〔一〕﹔吏之所以無姦者﹐官有法〔二〕﹔法之所以順行者﹐國有君也﹔君之所以位尊者﹐身有義也。〔三〕義者君之政也﹐法者君之命也〔四〕。人君思正以出令﹐而貴賤賢愚莫得違也﹐則君位於上﹐而民氓治於下矣〔五〕。人君出令而貴臣驕吏弗順也﹐則君幾於弒﹐而民幾於亂矣〔六〕。
〔一〕○鐸按﹕管子明法篇雲﹕“奉主法﹐治境內﹐使強不凌弱﹐眾不暴寡﹐萬民驩﹐盡其力而奉養其主﹐此吏之所以為功也。”賈子大政下篇雲﹕“王者有易政而無易國﹐有易吏而無易民。故民之治亂在於吏﹐國之安危在於政。”
〔二〕商子靳令篇雲﹕“法平則吏無姦。”
〔三〕“義”下舊衍“身有”二字﹐無“也”字。商子君臣篇雲﹕“古者未有君臣上下之時﹐民亂而不治。是以聖人列貴賤﹐制爵位﹐立名號﹐以別君臣上下之義。地廣民眾萬物多﹐故分五官而守之﹔民眾而姦邪生﹐故立法制為度量以禁之。是故有君臣之義﹐五官之分﹐法制之禁﹐不可不慎也。”
〔四〕按下文雲﹕“法也者﹐先王之政也﹔令也者﹐己之命也。”此有脫誤。
〔五〕管子法法篇雲﹕“政者﹐正也。正也者﹐所以正定萬物之命也。是故聖人精德立中以生正﹐明正以治國。故正者﹐所以止過而逮不及也。”任法篇雲﹕“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於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貴賤皆從法﹐此謂大治。”
〔六〕商子君臣篇雲﹕“處君位而令不行則危﹐五官分而無常則亂﹐法制設而私善行則民不畏刑。君尊則令行﹐官修則有常事﹐法制明則民畏刑。法制不明﹐而求民之行令也﹐不可得也。民不從令﹐而求君之尊也﹐雖堯、舜之智﹐不能以治。”
夫法令者﹐君之所以用其國也。君出令而不從﹐是與無君等〔一〕。主令不從則臣令行﹐國危矣〔二〕。
〔一〕藝文類聚五十四引申子雲﹕“君之所以尊者令﹐令之不行﹐是無君也﹐故明君慎令。”
〔二〕尹文子大道篇雲﹕“公法廢﹐私政行﹐亂國也。”御覽六百卅八引崔實政論雲﹕“君以審令為明﹐臣以奉令為忠。故背制而行賞﹐謂之作福﹔背令而行罰﹐謂之作威。作威則人畏之﹐作福則人歸之。夫威福﹐人主之神器也。譬之操莫邪﹐執其柄﹐則人莫敢抗﹔失其柄﹐則還見害也。”
夫法令者﹐人君之銜轡棰策也〔一〕﹐而民者﹐君之輿馬也。若使人臣廢君法禁而施己政令﹐則是奪君之轡策﹐而己獨御之也。愚君闇主〔二〕托坐於左﹐而姦臣逆道〔三〕執轡於右﹐此齊騶馬繻所以沈胡公於具水〔四〕﹐宋羊叔牂所以弊華元於鄭師〔五〕﹐而莫之能御也〔六〕。是故陳恆執簡公於徐州〔七〕﹐李兌害主父於沙丘〔八〕﹐皆以其毒素奪君之轡策也〔九〕。文言故曰﹕“臣弒其君﹐子弒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也﹐其所由來者漸矣﹐由變之不蚤變也〔一0〕。”是故妄違法之吏﹐妄造令之臣﹐不可不誅也。
〔一〕淮南子主術訓雲﹕“法律度量者﹐人主之所以執下﹐釋之而不用﹐是猶無轡銜而馳也。”
〔二〕荀子臣道篇雲﹕“闇主惑君。”
〔三〕史記李斯傳雲﹕“兼行田常、子罕之逆道。”
〔四〕“繻”舊作“傳”。楚語雲﹕“昔齊騶馬繻以胡公入於貝水。”古書“需”字多作“●”﹐與“專”相似。“貝水”水經注巨洋水篇引國語作“具水”﹐雲﹕“袁宏謂之巨昧﹐王韶之以為巨蔑﹐亦或曰朐瀰﹐皆一水也﹐而廣其目焉。”元和夏孝廉文燾雲﹕“具、巨、朐聲相近。”則作“具”是也。○鐸按﹕具、貝形近多相亂﹐“具水”之訛為“貝水”﹐猶集韻“蜀人謂平川為■”﹐今俗作“埧”是也。
〔五〕宣二年左傳。按僖十年傳﹕“敝於韓”﹐杜注﹕“敝﹐敗也。”“弊”與“敝”同。○鐸按﹕此以叔牂為羊斟字﹐與杜注合。
〔六〕楚語雲﹕“遭世之亂﹐而莫之能御也。”韋昭注﹕“御﹐止。”“御”與“御”同。○鐸按﹕“抵御”字正當作“御”。
〔七〕哀十四年左傳作“舒州”。○鐸按﹕徐、舒古同聲而通用。陳恆即田常﹐注見明闇篇。
〔八〕楚策﹕‘孫子曰﹕“李兌用趙﹐餓主父於沙丘。”’事詳史記趙世家。
〔九〕“毒”字衍﹐即“素”之駁文。○鐸按﹕毒、蓄古音同部﹐例得借用﹐老子﹕“亭之毒之”﹐以“毒”為“蓄”﹐即其証。“毒”字義自可通﹐蓋非衍。
〔一0〕王易“故”下無“也”字﹐“蚤變”作“早辨”﹐古字並通用。“由變”之“變”舊作“辯”﹐蓋後人以王本改之。○鐸按﹕荀本亦作“由變”﹐宋翔鳳周易考異雲﹕‘作“變”者﹐乃荀氏讀正之字﹐故不與諸家古文同。’李富孫易經異文釋亦謂“辯、變義通﹐荀隨義異字。”
議者必將以為刑殺當不用﹐而德化可獨任〔一〕。此非變通者之論也﹐非叔世者之言也〔二〕。夫上聖不過堯、舜﹐而放四子〔三〕﹐盛德不過文、武﹐而赫斯怒〔四〕。詩雲﹕“君子如怒﹐亂庶遄沮﹔君子如祉﹐亂庶遄已〔五〕。”是故君子之有喜怒也﹐蓋〔六〕以止亂也〔七〕。故有以誅止殺﹐以刑御殘〔八〕。
〔一〕漢書董仲舒傳雲﹕“天道之大者在陰陽﹐陽為德﹐陰為刑﹐刑主殺而德主生。是故陽常居大夏﹐而以生育養長為事﹐陰常居大冬﹐而積於空虛不用之處﹐以此見天之任德不任刑也。王者承天意以從事﹐故任德教而不任刑。刑者不可任以治世﹐猶陰之不可任以成歲也。”
〔二〕“變通”注見述赦篇。王先生雲﹕‘“叔”當作“救”﹐昭六年左傳子產曰﹕“吾以救世也。”’繼培按﹕漢書元帝紀雲﹕‘見宣帝所用多文法吏﹐以刑名繩下﹐嘗侍燕﹐從容言﹕“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宣帝作色曰﹕“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奈何純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達時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於名實﹐不知所守﹐何足委任﹗”’此文意與彼同。
〔三〕書堯典。
〔四〕詩皇矣。○鐸按﹕大雅皇矣“王赫斯怒”﹐“王”指文王。此言文、武﹐兼用孟子文義﹐樑惠王下篇﹕“文王一怒而安天下之民﹐而武王亦一怒而安天下之民”是也。
〔五〕巧言。
〔六〕“蓋”舊作“善”。
〔七〕○鐸按﹕宣十七年左傳范武子召文子曰﹕‘吾聞之﹐喜怒以類者鮮﹐易者實多。詩曰﹕“君子如怒﹐亂庶遄沮﹔君子如祉﹐亂庶遄已。”君子之喜怒﹐以已亂也。’此文本之。
〔八〕商子畫策篇雲﹕“以殺去殺﹐雖殺可也﹔以刑去刑﹐雖重刑可也。”
且夫治世者若登丘矣﹐必先躡其卑者﹐然後乃得履其高〔一〕。是故先致治國﹐然後三王之政乃可施也﹔道齊三王﹐然後五帝之化乃可行也﹔道齊五帝﹐然後三皇之道乃可從也。
〔一〕禮記中庸雲﹕“譬如登高必自卑。”
且夫法也者﹐先王之政也﹔令也者﹐己之命也〔一〕。先王之政所以與〔二〕眾共也﹐己之命所以獨制人也〔三〕﹐君誠能授法而時貸之﹐布令而必行之﹐則群臣百吏莫敢不悉心從己令矣〔四〕。己令無違﹐則法禁必行矣。故政令必行﹐憲禁必從﹐而國不治者﹐未嘗有也。此一弛一張﹐以今行古﹐以輕重尊卑之術也〔五〕。
〔一〕呂氏春秋圜道篇雲﹕“令者﹐人主之所以為命也。”
〔二〕“與”字舊脫。
〔三〕呂氏春秋處方篇雲﹕“法也者﹐眾之所同也。”商子修權篇雲﹕“法者﹐君臣之所共操也。權者﹐君之所獨制也。”
〔四〕漢書成帝紀建始四年詔曰﹕“公卿大夫﹐其勉悉心。”顏師古注﹕“悉﹐盡也。”
〔五〕管子重令篇雲﹕“凡君國之重器﹐莫重於令。令重則君尊﹐君尊則國安﹔令輕則君卑﹐君卑則國危。故安國在乎尊君﹐尊君在乎行令﹐行令在乎嚴罰。罰嚴令行﹐則百吏皆恐﹔罰不嚴﹐令不行﹐則百吏皆喜。故明君察於治民之本﹐本莫要於令。故曰﹕虧令者死﹐益令者死﹐不行令者死﹐留令者死﹐不從令者死。五者死而無赦﹐惟令是視﹐故曰令重而下恐。”禮記雜記﹕‘孔子曰﹕“一弛一張﹐文、武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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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個境界並非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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