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ek (英國國立里茲都會大學DBA)
看板Civil
標題Re: [請益] 有關於土地鑑界
時間Fri Sep 5 00:00:47 2008
※ 引述《tonyahsiang (Tony)》之銘言:
: 很抱歉必須和板上有經驗的前輩請教
: 一個建地如果周邊的住戶懷疑有越界
: 那可以和地政事務所申請鑑界
: 此時就必須停工
: 我想請教鑑界有次數的規定嗎
鑑界次數沒規定 但都找地政事務所鑑界 結果應該都一樣
: 否則一次只需要四千塊就可讓建商必須停工
鑑界為啥可讓建商必須停工? 難不成真的越界?
: 這不是成了勒索建商的武器?
: 會問這個是因為有朋友的建地
: 已經鑑界七次了 一直無法復工 現在被迫要和解
鑑界七次了 這個一定有內情 被迫要和解?? 難不成真的越界?
越界的情形常有 不和解就上法院吧 測量技師常常要去當證人 我常跑
: 我感到很不可思議
: 查了查網路上的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 第221條有寫
: 第221條 鑑界之複丈,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 一、複丈人員實地測定所需鑑定之界址點位置後,應
: 協助申請人埋設界標,並於土地複丈圖上註明界標名稱、
: 編列界址號數及註明關係位置。
: 二、申請人對於鑑界結果有異議時,得再填具土地複丈申
: 請書敘明理由,向登記機關繳納土地複丈費申請再鑑界,
: 原登記機關應即送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派員辦理
: 後,將再鑑界結果送交原登記機關,通知申請人及關係人。
: 三、申請人對於再鑑界結果仍有異議者,應向司法機關訴
: 請處理,登記機關不得受理其第三次鑑界之申請。
: 很明顯第三條寫清楚了不能讓申請人提出第三次鑑界
: 但是他說建管處承辦人員還是不讓他們復工
: 不知道有沒有前輩有相關經驗?
鑑界10000次也一樣啦 除非找測量技師再鑑界確認
鑑界七次了 這個一定有內情
台灣地籍測量成果很亂 知道內情之後 有問題再問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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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有一堆3年就畢業的博士 碩士1年就畢業 學歷衝衝衝 去PHD版 看看
http://www.umuc.edu/grad/dm/dm_home.shtml http://www.usmd.edu/institutions/ http://www.umuc.edu/grad/dm/dm_hom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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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1.41.57
1F:推 chachabon:建管單位怕死.先停工再說.公務員心態 203.67.43.79 09/05 00:06
2F:→ anek:鑑界七次了 誰都知道有問題 建管單位不怕才 59.121.41.57 09/05 00:09
3F:推 tonyahsiang:好的 我會再問問 不過他說鑑介七次都118.169.227.181 09/05 03:37
4F:→ tonyahsiang:沒越界 但是公務員怕事叫他們先停工118.169.227.181 09/05 03:38
5F:→ tonyahsiang:我只是不理解停工的法源依據是什麼118.169.227.181 09/05 03:39
6F:→ tonyahsiang:一直鑑界的據說是建地附近的流氓118.169.227.181 09/05 03:39
7F:→ tonyahsiang:想要勒索 現在據說想和解了118.169.227.181 09/05 03:39
8F:→ tonyahsiang:還有請問鑑界次數為什麼沒有規定?118.169.227.181 09/05 03:43
9F:→ tonyahsiang:我貼的那條法條並不適用嗎?118.169.227.181 09/05 03:43
10F:→ tonyahsiang:我剛剛問了 據說是用"疑似越界"的理由118.169.227.181 09/05 03:47
11F:→ tonyahsiang:問題是鑑界七次都沒越界118.169.227.181 09/05 03:47
12F:→ tonyahsiang:實在不知道公務員是用什麼法條118.169.227.181 09/05 03:48
13F:→ anek:鑑界七次都沒越界? 你朋友說的算? 59.121.38.218 09/05 17:18
14F:推 chachabon:除非法律認定啦.不然鑑定都沒法理依據 203.67.43.79 09/05 23:04
15F:→ chachabon:萬一第n百次.突然超過兩公分咧? 203.67.43.79 09/05 23:05
16F:→ anek:鑑定都有法理依據 59.121.34.126 09/06 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