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koowwee1102 (kkoowwee1102)
標題Re: [問題] 販售醫美課程
時間Sat Jan 5 15:05:12 2019
https://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806/201806221929156.html
2018/06/22 15:04
醫美糾紛多 13家診所違反醫療法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微整形愈來愈夯,但醫美消費糾紛卻層出不窮,消基會抽查坊間,15間醫美診所
的臉書,發現有13家診所有推折扣優惠活動,或限定活動日期,已經違反醫療法。
而在購物台網站,包括東森購物網、MOMO購物網、森森購物網等 購物平台,都有
販售醫美療程,明顯違反醫療法,可處5萬至25萬罰鍰,但目前各地衛生局,主管
力道仍顯不足,呼籲應加強稽查,杜絕亂象。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 引述《talk5566 (中興大學北川景子)》之銘言:
: 關於這篇
: 目前是認為沒有違反站規
: 醫療或者美容機構 -> 賣給使用者 -> 使用者轉讓給第三人
: (醫美) 1.2 (轉讓者) 3 (第三人)
: 如果是醫美直接賣給賣者 這部分在網路販賣 可能違法的
: 1.醫療行為不能以網路或者優惠販賣
: 2.美容行為如果不涉及醫療 是可以網路販賣
: 但是該文所使用的是
: 3.轉讓者將權力轉讓給第三者
: A.其行為不會因為他轉讓或者降價而損失其醫美行為,因為在1.2賣賣中,
: 機構已經收取全部費用。
: B.機構之行為不會因為時間而減少其中可能損害利益。所受的服務是依樣相同的。
: C.因為雅虎奇摩可以。https://goo.gl/kPDGRV
: PCHOME https://seller.pcstore.com.tw/S146169364/C1188134433.htm
: D.主要是考量A+B 所以認為他轉讓行為是沒有問題
: E.飛梭雷射主要是美容行為,其他可能衍伸行為不在討論範圍內。
: 之後會出國兩個禮拜 所以我只發這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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