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arny (蝦米丁)
看板CodeJob
標題[公告] 水桶名單
時間Fri Jul 9 16:27:52 2010
經查
1.文章代碼(AID):
#1CD989Ve (CodeJob) [ptt.cc] [發案] C#程式繼續完成
板友:leemeimei 無故多次刪除該篇文章中的推文。
根據站規第二編第一章第六條第五項規定
一、看板違規行為:
(五)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
刻意製造紛爭者。
刻意的刪除/修改 板友推噓文,經板僕認定已經涉及 "刻意製造紛爭"。
請先水桶 14日冷靜一下吧。
該文章將移入備查,並至板面中移除。
(對本判決如有需要抗告,請來信向板主溝通或至板務組申訴。)
2.文章代碼(AID):
#1CDQhzGn (CodeJob) [ptt.cc] [公告] 水桶名單
推 tvbic:板主心態有問題 07/09 00:59
tvbic的言論,板僕虛心接受。
1F:→ Blueshiva:來啊,夠強~~烈~~~~了沒?要恐嚇就來啦,存證信函 07/09 01:41
2F:→ Blueshiva:順便寫兩張來,我看是哪個無良律師敢幫你寫這種跟廢紙沒 07/09 01:41
3F:→ Blueshiva:兩樣的東西來騙律師費,快快快,等你喔~~ 07/09 01:42
4F:→ Blueshiva:對了,你該不會連中文都看不懂吧?我說的不知名ID是指版 07/09 01:43
5F:→ Blueshiva:主耶?你該不會以為我是在說你吧?你的自我感覺會不會太 07/09 01:43
6F:→ Blueshiva:良好了一些? 07/09 01:43
7F:→ Blueshiva:不敢行使你所謂的行動?龜,龜到爆了,可憐的孩子 07/09 12:02
8F:→ Blueshiva:還是你真的跑去問律師結果被笑到爆所以不敢行動?哇哈哈 07/09 12:09
9F:→ Blueshiva:不敢行動的話,你還是自己摸摸鼻子滾吧,沒人留你 07/09 12:11
10F:推 leemeimei:Blueshiva原來你也只敢寫成這樣 並不強烈 令我很失望 哈 07/09 07:49
六.回應或推版友的文,不得使用刺激
或隱含人身攻擊的言論避免筆戰發生。
尚未證實的不實現象或已確立的激烈的文章,得以立即暫時限制其言論或懲處。
Blueshiva與leemeimei
板友的言論已過度的刺激與涉及人身攻擊,另有挑起筆戰的意味。
請先水桶 7 日冷靜一下吧。
總結:leemeimei板友水桶21日,Blueshiva水桶7日。
(對本判決如有需要抗告,請來信向板主溝通或至板務組申訴。)
另針對多位板友對於CodeJob板務的建議,板僕們虛心的接受,將在日後針對缺失
進行改善。
以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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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8.67.249
11F:→ TonyQ:請各位有發文的版友踴躍檢舉版規6,然後我們再來好好抓雙重 07/10 17:39
12F:→ TonyQ:標準的狀況,照這種低標準到最後就會變成說什麼都草木皆兵。 07/10 17:39
13F:→ TonyQ:板主的確有人身攻擊的評判權沒錯,但是相對的一旦有判例, 07/10 17:43
14F:→ TonyQ:就必須照著過去的判例進行判決,否則就會變成可被申訴的雙重 07/10 17:43
15F:→ TonyQ:標準,所以要判輕判重,自己要好好斟酌啊...:3 07/10 1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