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sh35 (Englishness)
看板ComGame-Plan
標題Re: [申訴] Mobilecomm板主Honorguard06不當判決
時間Mon Mar 28 19:03:04 2016
※ 引述《Honorguard06 (時間寶貴)》之銘言:
: 各位午安
: 原處分文中之推文
: 推 cash35 : 看過去關於烙印的討論,正常使用都是星粉在定義的, 03/03 16:17
: → cash35 : 而且很多都是展示機 03/03 16:17
: 推 cash35 : 展示機烙印文搞不好是h粉lg粉貼的啊,討厭oled在卓 03/03 16:20
: → cash35 : 二板也算主流言論,怕果粉戴不起那個帽子 03/03 16:20
: 您在行動通訊板稱本板為卓二板,又稱之此類言論為主流言論
: 是為不恰當之言論
: 謝謝指教。
: Honorguard06 @ DigitalTech
→ Honorguard06: 比例原則您真懂?說來聽聽 1.164.18.42 03/28 13:29
比例原則是一個憲政的觀念,主要是用來衡量一個國家所作所為
是不是
「下手不知輕重」。
板主也是一樣,下手不知輕重,是很危險的。
板規這種東西,向來是自由心證的產物,執法也是
這點其實比國家權力還糟糕,國家的行政權力
還有有國會、法院、媒體、民意等不同權力在制衡。
板主的自由心證呢?基本上沒有
這年頭刑事犯罪,在代表國家權力的檢察官偵查終結後
還懂得先把人放出去,在判決之前這個審判前暫時自由的人
還是屬於
「無罪」推定呢。
板主基於自由心證所做的判決呢?基本上什麼都沒有
這就是為什麼拿
「比例原則」
來
衡量板主下手不知輕重是很適合的工具。
因為板主不是聖人,本來就很容易下手過重
而且當事人能救濟的方式卻又不對等。
以個人的申訴案例來說,我寄信、我水球、我寫申訴、
我向Honorguard06三催四告,Honorguard06根本不太理
就算理了,也只是拿個規定複製貼上搪塞,現在更離譜
答辯用幾個字玩起偷換概念。
Honorguard06確定要基於「卓二板」給我判半年嗎?
Google一下:
"卓二板 mobilecomm site:ptt.cc"
約有 26,500 項結果 (搜尋時間:0.26 秒)
為什麼Mobilecomm會被許多鄉民視為「安卓二板」?
這是一個長期以來沒什麼人會去爭執、甚至有引戰效果的概念
除了因為安卓系統市佔高外,不就是板主群的長期放任、
讓部分偏激的安卓用戶,恣意攻擊其他品牌系統的用戶嗎?
像是這篇
https://webptt.com/m.aspx?n=bbs/MobileComm/M.1457862801.A.68E.html
簽名檔直接定義特定品牌用戶護航就是奴
或是這篇更猛
https://webptt.com/m.aspx?n=bbs/MobileComm/M.1457286911.A.C0D.html
推文直接地圖砲,定義全台灣的蘋果用戶,都是奴
哪個板主制止了?
被講「卓二板」剛好而已,根本板主群放任養出來的風向。
更可笑的是這篇公告,當時一票偏激板友連續「發文」引戰
https://webptt.com/m.aspx?n=bbs/MobileComm/M.1456932084.A.695.html
結果發文針對用戶
引戰的一票人,Honorguard06判
「3.A 警告」
再看根本
沒人爭執的「卓二板」,Honorguard06判
「3.A 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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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過頭看什麼是
「比例原則」
適當性原則:必須是有助於達成目的的措施
必要性原則:如果有多種措施均可達成目的,應採取對人民侵害最小者
衡量性原則:手段對基本權利的侵害和所欲達成之目的間應該有相當的平衡
亦即不能為了達成很小的目的,而使人蒙受過大的損失
Honorguard06面對板友針對蘋果用戶群起攻擊選擇無視
或是3.A警告一下大家以後不要再「老調重彈」,輕輕放過。
從26,500項卓二板發言中,對我判例3.A半年
大家試著將Honorguard06這兩件事的處理方式
放在「比例原則」下去檢驗看看?
Honorguard06看你還有沒有自覺繼續當板主啦
這種標準,我看當個小板友推文恐怕都會被嫌不夠公正。
立場偏頗就算了,恣意剝奪他人半年
長時間的發言權
卻連個50字判決理由、100字答辯文都寫不出來?
這年頭連貼垃圾新聞都要求100字心得呢。
然後,高大上的
禁言執法權交到這種人手上?真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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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0.118.168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omGame-Plan/M.1459162986.A.1D8.html
※ 編輯: cash35 (125.230.118.168), 03/28/2016 19:06:08
※ 編輯: cash35 (125.230.118.168), 03/28/2016 19:19:55
1F:推 Honorguard06: 說半天,你還是搞不懂比例原則呀XDD 1.164.18.42 03/28 19:53
2F:→ cash35: 你才不懂吧,我是內化了才告訴你這就是125.230.118.168 03/28 19:55
3F:→ cash35: 用來衡量權力下手不知輕重的哲學工具125.230.118.168 03/28 19:55
4F:→ cash35: 你要不要再把三原則讀的通一點?125.230.118.168 03/28 19:56
5F:→ cash35: 要不要再搭配一些國家下手太重的案例?125.230.118.168 03/28 19:56
6F:→ cash35: 再來反思自己是不是對比例原則有誤解?125.230.118.168 03/28 19:57
7F:→ cash35: 你確定比例原則是用來衡量我的嗎?125.230.118.168 03/28 19:57
8F:→ cash35: 我看到你用比例原則衡量我的推文,就完全125.230.118.168 03/28 19:58
9F:→ cash35: 確定你根本不懂什麼是比例原則....125.230.118.168 03/28 19:58
10F:推 Honorguard06: 沒人用比例原則衡量您的推文,謝謝 1.164.18.42 03/28 19:59
11F:→ cash35: 你就是,不然下文自打嘴巴125.230.118.168 03/28 20:00
12F:→ cash35: 你知道有一種東西叫警告嗎?125.230.118.168 03/28 20:00
13F:→ cash35: 還有你知道MBAR先引戰、先對我攻擊嗎?125.230.118.168 03/28 20:01
14F:→ cash35: 還有還有,你知道你的爭點一直在改變嗎125.230.118.168 03/28 20:01
15F:→ cash35: 從烙印到卓二板到我人身攻擊耶,我說板主125.230.118.168 03/28 20:01
16F:→ cash35: 這麼好喔,要不要我一條一條分析為什麼是125.230.118.168 03/28 20:02
17F:→ cash35: MBAR先引戰?怕你沒看清楚亂判125.230.118.168 03/28 20:02
18F:→ cash35: 你好像不太喜歡人家講三星螢幕會烙印?125.230.118.168 03/28 20:05
20F:→ cash35: 之前也是烙印判別人半年,早就看準你有125.230.118.168 03/28 20:05
21F:→ cash35: 問題了,還敢玩偷換概念喔,換幾次了?125.230.118.168 03/28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