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cat ( 真子貓 )
看板Cross_talk
標題事情大條啦!!!!!!!!!!!!>"<
時間Tue Feb 3 23:36:13 2004
就是去年我跟麗玲接了一個表演
幫社費賺了6000塊...
但是因為麗玲是馬來西亞人沒有身分證字號
所以是填我的資料...
結果...
繳稅單寄到我家來啦~~~>"<
嚴重的是...
因為我未成年
所以這筆賬就算進我爸的所得稅裡面去了~~~><
加上扣稅的數目是用年收入乘以一定的比率換算...
所以.....
會增加出一筆很恐怖的數字>"<
也就是說 實際上沒有得到這筆收入 卻要負擔比這筆收入多出數倍的支出~~~>"<
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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