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thurtao (陶花50)
看板Cross_talk
標題Re: 事情大條啦!!!!!!!!!!!!>"<
時間Thu Feb 5 00:03:00 2004
※ 引述《drcat ( 真子貓 )》之銘言:
: 就是去年我跟麗玲接了一個表演
: 幫社費賺了6000塊...
: 但是因為麗玲是馬來西亞人沒有身分證字號
: 所以是填我的資料...
: 結果...
: 繳稅單寄到我家來啦~~~>"<
: 嚴重的是...
: 因為我未成年
: 所以這筆賬就算進我爸的所得稅裡面去了~~~><
: 加上扣稅的數目是用年收入乘以一定的比率換算...
: 所以.....
: 會增加出一筆很恐怖的數字>"<
: 也就是說 實際上沒有得到這筆收入 卻要負擔比這筆收入多出數倍的支出~~~>"<
: 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
事實上跟成年並無絕對關係 是看有無工作是否列為被扶養人 收入才計入扶養人名下
按照累進稅率 要多付出數倍的支出表示你爸的年收入還蠻高的唷 也是值得高興的啦
不過當然如果你不想無端被多扣稅 建議你以後有錢進帳的時候 表演者一同分攤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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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35.6.79
※ 編輯: Arthurtao 來自: 218.35.6.79 (02/05 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