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n3 (in3 映杉)
看板DSLR
標題[公告] powerslide 洗板,已嚴重影響板面秩序 判決鬧板
時間Thu Nov 6 10:01:05 2008
[公告] powerslide 的文章,已嚴重影響板面秩序 判決鬧板
編號 日 期 作 者 文 章 標 題 人氣:1
1 +
211/06
powerslide R: [申訴] DSLR版主任意水桶及刪文 .DSLR板
2 +
11/06
powerslide R: [申訴] DSLR版主任意水桶及刪文 .DSLR板
3 +
311/06
powerslide R: [申訴] DSLR版主任意水桶及刪文 .DSLR板
4 +
11/06
powerslide □ [申訴] DSLR版主任意水桶及刪文 .DSLR板
5 +
11/06
powerslide □ [申訴] DSLR版主任意水桶及刪文 .DSLR板
6 +
11/06
powerslide R: [申訴] DSLR版主任意水桶及刪文 .DSLR板
7 +
11/06
powerslide □ [申訴] DSLR版主任意水桶及刪文 .DSLR板
8 +
11/06
powerslide □ [申訴] DSLR版主任意水桶及刪文 .DSLR板
9 +
11/06
powerslide R: [申訴] DSLR版主任意水桶及刪文 .DSLR板
10 +
11/06
powerslide □ [申訴] DSLR版主任意水桶及刪文 .DSLR板
11 +
11/06
powerslide R: [申訴] DSLR版主任意水桶及刪文 .DSLR板
● 12 +
11/06
powerslide □ [申訴] DSLR版主任意水桶及刪文 .DSLR板
13 +
11/06
powerslide □ 申訴 in3 版主任意砍文 .DSLR板
14 +
11/06
powerslide □ 申訴 in3 版主任意砍文 .DSLR板
15 +
11/06
powerslide □ 申訴 in3 版主任意砍文 .DSLR板
為免影響板友們的閱讀之權益,
板主in3在第一篇文章的砍文標題已說明==>
in3: 與DSLR 無關,請至組務板討論
另外,關於此申訴案,小組長的判決如下:
作者 chingsong (蕉城浪子) 看板 Sub_DigiTech
標題 Re: [申訴] DSLR版主任意水桶及刪文
時間 Wed Nov 5 15:03:03 2008
───────────────────────────────────────
1. 您的兩篇貼文,我都已經去其它版看過了,我也如同in3版主一樣,第一篇我一時還真看
不出是不是攝影展,以為是場表演.第二篇是談一場攝影展,但仍是要連接到您個人的
部落格.以 DSLR 版來說,以作品分享,都有DSLR拍攝的相關資訊.以展覽活動來說,都
有相關的資訊,而非要連接到您個人的部落格.
2. in3版主的疑問是成立的.但他只給您警告,並未停權,您仍是可貼文.
3. 於各版來說,要告知展覽活動的資訊,請詳盡說明資訊,不是要大家到您的部落格去看.
要推展自己的部落格與表達的理念,有各式的方法.
小組長 chingsong
======================================================================
powerslide的申訴,小組長 chingsong已經判決該申訴的結果,
要申訴小組長的判決結果,請循正常管道,往上申訴, 而不是在DSLR板申訴。
一連發表了多篇與DSLR板無關之文章,
完全視板主的警告於無物。
故判決水桶一年。
板主 in3
--
◤ ◥ ◣▲◢ ◤≡.◥
蜘蛛人 ◣╳◢ 鐵金剛 ﹀▲﹀ 老人家 ═ ═
◣_ ◢▲ ◥皿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46.122
1F:推 kenyon128029:送 11/06 10:13
2F:推 HighTemplar:唉...何必呢 11/06 10:17
※ 編輯: in3 來自: 122.117.46.122 (11/06 10:25)
3F:推 aasa:才一年,講不聽還鬧版,又不是沒給過警告,一年算少的了 11/06 13:26
4F:推 deoman43:口卡口卡~吃了一年的份 11/06 13:29
5F:推 teajo87a:覺得版規 要規定作品文 要用版上的格式發表 11/06 16:19
6F:→ teajo87a:這樣 此文章才會有參考價值 且 不會再有爭議了 ... 11/06 16:20
7F:→ teajo87a:作品文 主要就是 讓人參考這樣的作品是用啥器材拍出的 11/06 16:20
8F:→ nataray:才一年 真的算輕了 11/06 17:33
※ in3:轉錄至看板 ComGame-Plan 11/06 17:34
9F:推 LionRafale:坦白講不同意這種處理方式 11/06 17:40
10F:→ LionRafale:既然事後版主已經知道那是攝影展. 為何不大方一點接受 11/06 17:41
11F:→ LionRafale:結果劣文也不收回. 這樣誰還要貼展覽訊息? 11/06 17:42
12F:→ LionRafale:萬一我下次貼了有人看不懂這在展啥 我是不是也步上後塵 11/06 17:42
13F:→ LionRafale:給樓樓上. 要拍作品 器材根本不重要 11/06 17:43
14F:→ LionRafale:反正我已經看的很清楚..現在的DSLR滿腦子只有器材 (嘆 11/06 17:44
15F:推 anguso:文章的問題並不在於"版主知不知道那是攝影展" 11/06 17:49
16F:→ anguso:版主即使經過調查知道了,文章本身仍然不足以提供展覽資訊 11/06 17:49
17F:推 teajo87a:to 文包大: 我想器材重不重要 已經是月經文了 .. 11/06 17:51
18F:→ teajo87a:但是 錢花下去之前 能先參考一些作品 總是有些許幫助 .. 11/06 17:52
19F:→ teajo87a:畢竟純分享作品的版 有很多了 .. DSLR 應該不用搶生意 11/06 17:53
20F:→ in3:我是以當時文章來看 我真的看不出那是攝影展 11/06 17:56
21F:推 freshbox7:支持版主作法! 還DSLR板一個清靜,小白退散! 11/06 19:28
22F:推 enohs:第一次聽過作品文主要是讓人參考用啥器材拍出..聽了很想哭 11/06 22:20
23F:→ enohs:不只作者已死啦..作品好像也死了.. 11/06 22:20
24F:推 teajo87a:聽說樓上的 e版友 也有提供 ... 11/06 22:49
25F:推 teajo87a:還有 若妳買手上所有器材之前 沒看過關於它拍的效果就買 11/06 22:53
26F:→ teajo87a:那我給予最誠摯的佩服 ... 11/06 22:54
27F:推 teajo87a:還有 我不想再爭論了 .. 願意分享 or not 都 ok ! 11/06 22:58
28F:→ uwmtsa:明明就是廣告文 點進去那個blog只有一張海報勉強是image 11/06 23:09
29F:→ uwmtsa:一堆亂七八糟的文案勉強有"攝影師"三個字 連DSLR都看不到 11/06 23:10
30F:→ uwmtsa:重點是 小組長也已判決 不服判決可循管道向上申訴而非亂板 11/06 23:11
31F:→ uwmtsa:拿著小組長的判決文要板主給個答覆更是張飛打岳飛XD 11/06 23:12
32F:→ in3:在此判決前 已經違反過板規 故加重處罰 改為永久水桶 11/19 0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