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LXT (寶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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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學生會] 社團活動經費申請辦法及急難救助實施 …
時間Thu Mar 11 02:26:05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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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踢踢沒有表格 所以我只擷取沒有表格的上來
一、目的:
為鼓勵學生積極推動社團活動,以達自我成長、回饋社會及健全社團組織發展,社團活動經費以自籌為主,並依社團性質及活動內容酌予補助,使資源有效運用。
三、申請時間:申請社團活動經費補助須於活動執行20天以前,繳交活動企劃書,送至學生議會。
四、申請流程:20天前寫經費申請表→議會簽收→社團提案審查委員會初審→議員決審→行政中心公告→活動後2週內檢據並附上成果報告書→經學生議會通過後,始得核銷→查核無誤由學生會行政中心財務部撥款→社團開立之郵局帳戶或個人帳戶。
五、注意事項:
(一)申請:
申請社團活動經費補助須於活動執行20天前,繳交活動企劃書,送至學生議會。
(二)核銷:
社團經費補助款若超過實際支出,依實際支出補助,社團提出之社團經費補助申請表若與實際不符合者,則酌予刪減補助金額,核銷不實者,下學期不得申請經費補助。
(三)活動參與:
各社團前學期經費補助核銷狀況、活動成效、學生議會召開之會議、舉辦之活動及配合學校重大活動之參與皆為經費補助之參考。請務必於活動後兩週內檢據及成果報告書交付學生會行政中心,送學生議會決審後核銷,逾期未送達者,將不予核銷。
(四)發展社團特色活動:
惟該活動必須符合社團成立宗旨及持續性辦理之要求,每學期社團可自行指定一項申請,並於申請表上特別註明。
(五)不予補助之活動項目:
各社團迎新、宿營、送舊、校隊或有營利行為之活動;社員聯誼、聚餐、遊覽或娛樂性之活動。
(六)申請款項超過六千元以上者,須附上三估單,如:燈光、音響、舞台…等。
(七)各社團於開學20日內舉辦活動,須於開學日起七日內完成申請程序。
(八)各社團申請核銷,皆須於該學期社團收件截止日前完成送件程序。
六、經費與器材設備補助對象應符合下列所有條件:
(一)學校正式核准成立之社團,且社務運作正常。
(二)社團之社(會)長、副社(會)長、總(財)務必須繳交學生會費。
七、本辦法經學生議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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