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lovehope (田園牛肉堡)
看板DoubleMajor
標題[雙修] 學分數
時間Mon Apr 19 22:49:32 2010
第 四 條 修讀雙主修學生,應修滿本學系規定之畢業應修科目學分,及
加修學系全部系訂必修科目及指定選修學分,始可取得雙主修
畢業資格。
我的問題在
假設欲雙主修科系
本系自訂必修科目 72 學分,選修科目計 37 學分
1.選修科目共計37學分,其中至少24學分選自管院(課程編號7開頭)、法律學院(課程
編號A開頭)或經濟系(課程編號303及323開頭)開設課程;語文課程則屬一般選修課程
,不計入規範選修24學分中;加修會計系為雙主修者不適用
所以如果我雙主修會計,除了必修要修完,指定選修學分只要那24學分選自管院、法律
學院或經濟系就好了,然後24學分中,語言課程也包含?
選修共計37學分,所以還要再修13學分,可是原本學系的選修就超過13學分,所以不用
管它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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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0.142
1F:推 none908:指定選修應該要是該學院的系所開的課吧 語言課程算是共同 04/20 08:43
2F:→ none908:課程吧...至於問題二基本上你光是拿原系必修去就不止13學 04/20 08:44
3F:→ none908:分了XDDDD 04/20 08:44
4F:推 none908:另外 要雙會計的話學年平均至少要90喔 請加油吧... 04/20 08:53
5F:→ kangyu:那雙財金不就.............. 04/21 00:18
6F:推 tigerflyer:雙會計財金難度差不多吧 04/21 00:29
7F:推 ayutakako:雙修只要修畢修就好了啦,選修不用理他,修自己系的就好 04/23 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