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enLijen (累…死…了)
看板EMS
標題[轉錄][閒聊] 台灣的法官到底怎麼了?
時間Mon May 16 13:59:27 2011
※ [本文轉錄自 medache 看板 #1Dq9_EgO ]
作者: jyushiou (雜魚) 看板: medache
標題: [閒聊] 台灣的法官到底怎麼了?
時間: Mon May 16 11:53:48 2011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1050302/112011050100143.html
原台南縣救難協會三位無給職成員,卡玫基颱風期間,前往台南市左鎮區駕救生艇
搶救受困水中災民,途中因救生艇翻覆,導致一對夫婦溺斃,案經死者子女提出自訴,台
南地方法院以三被告沒有讓死者夫婦穿救生衣為由,依業務過失致死判三人有期徒刑四月
,得易科罰金,均緩刑二年。
被告鮑國光、黃英傑、林峰寅等三位救難弟兄,雖辯解有勸死者穿救生衣,但他們
並無強制力,但台南地方法院還是認定被告三人有業務過失致死責任,但考量他們是半夜
離開溫暖的家,冒著生命危險無償支援救災,其行為值得尊敬,緩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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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不只醫界被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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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5.80.49.117
1F:→ Rurouni:這是立法上的問題 沒有替救人於為危難者 制訂好安全的空間 05/16 11:55
2F:推 johnliou:不怎麼了,沒有陪審團制度,所有的判決都賴法官"自由心證" 05/16 12:07
3F:→ johnliou:問題是台灣法官的養成並沒有辦法讓他們對於一些高度專業 05/16 12:08
4F:→ johnliou:的事物有所深入涉獵.. 05/16 12:08
5F:推 CKun:嗯, 既然法官認定有疏失,民事可望國賠200萬乘以二 05/16 12:39
6F:推 yamatai:good samaritan law 這個觀念很多唸法律的畢業生都沒有 05/16 12:40
7F:→ CKun:以後救災前要先宣讀「被救同意書」並簽字畫押才能上艇 XD 05/16 12:40
8F:→ CKun:所以呀..救難協會來湊什麼熱鬧嘛...等國軍消防隊來救災就好 05/16 12:42
9F:推 earthrise:我不認為此案法官是專業素養不夠 而是連common sense都 05/16 13:25
10F:→ earthrise:沒有 真的是可以去死 05/16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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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69.179.66
11F:→ firefans :讓我想起玻璃娃娃事件 114.43.113.120 05/16 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