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4944202 (bleeding)
看板Employee
標題[討論] 老闆叫你明天不用來
時間Thu Mar 17 14:33:52 2016
在公司錶定上班前10分鍾集合訓話之類的會。
由於朋友在集會時拿了手機出來看 被總裁(下面還有董事長)看到了
於是當著大家面嚇叱說"你明天不用來了"
請問 這句話具有資遣的條件了嗎(因爲當事人 也想走了)
是有打去勞動局問。局處的人說 要詢問雇主資遣理由爲何
如果不在11條5項中。還必須去跟僱主問理由....
我實在不懂 老闆說的話不是更具有意義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57.94.189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Employee/M.1458196435.A.95F.html
1F:→ ezmantalk: 當然有關係 你不是第11條終止勞動關係 怎麼能算非自願 03/17 20:32
2F:→ ezmantalk: 性離職?怎麼能算資遣?怎麼領預告資遣工資+失業給付 03/17 20:32
3F:→ ezmantalk: 明天還是去上班吧 要不然去辦離職 看到底雇主用什麼理 03/17 20:33
4F:→ ezmantalk: 由解僱 他如果用第12條第1項第2款後段重大汙辱還是第4 03/17 20:35
5F:→ ezmantalk: 款違工作規則情節重大 那你就杯具的GG了 你不去上班 03/17 20:35
6F:→ ezmantalk: 三日曠職解僱跟好 嗯你說老闆叫你明天不用來 證據咧? 03/17 20:36
7F:→ ezmantalk: 你不懂可以 但別人欠你問嗎… 03/17 20:37
8F:推 Sparkle1205: 你是激動什麼 魯蛇?你被人這樣搞過嗎 03/17 20:58
9F:→ Sparkle1205: 看你口氣說法跟公家單位一樣 弱耶 03/17 20:58
10F:→ Sparkle1205: 加油好嗎 03/17 20:58
11F:推 Sparkle1205: 看你歷史po文 還真的是我養的耶 03/17 21:03
12F:→ Sparkle1205: 欸 稅金養你 就是要服從 03/17 21:03
13F:→ vb0409: 明天放你一天假,後天記得去上班 03/23 20:17
14F:→ pajero: 非自願離職啊 03/28 09:58
15F:推 blacknate: 其實E大的解法是正確的,勞動契約糾紛不能不注意,S大 04/03 23:14
16F:→ blacknate: 的說法,會打擊有助人意願的版友,大家都是空閒時間上 04/03 23:16
17F:→ blacknate: 來幫忙的 04/03 23:16
18F:→ blacknate: 另外,勞資爭議的現場不是用2分法,誰是絕對正確的一方 04/03 23:19
19F:→ blacknate: 而是看誰能確認自己權益如何保障,誰就能獲得較大的效 04/03 23:20
20F:→ blacknate: 果,可惜我們在勞資爭議的現場,看到太多人不願意去瞭 04/03 23:21
21F:→ blacknate: 解權益,出事了又不願意深入去找資源,那結果當然不如 04/03 23:22
22F:→ blacknate: 人意。目前看到爭取到的團體或個體案件,幾乎都是透過 04/03 23:23
23F:→ blacknate: 自己的了解,用知識去維護權益,旁人能做的只有協助!! 04/03 23:24
24F:推 frederickleo: 某S大神邏輯 04/10 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