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koArcueid (貓貓人)
看板Employee
標題[討論] 請問關於上下班的準備及收拾?
時間Wed Apr 26 09:58:51 2017
大家好,想請教一下上下班時間的問題,
我的工作上班時間是0830-1730,主管說應該要在0830上班前到並準備好上班所需的準備,
0830要能立刻開始正式工作,下班則是不應該1730準點走,
而是1730才可以結束工作開始收拾善後,請問這樣的說法有符合勞基法嗎?
是否上班前準備跟下班前收拾都該算入工時?
應該在0830後才開始作上班準備,1730前開始收拾以達1730能準時下班?
我看到勞基法中規定是這樣的
「勞工在雇主指揮監督之下,於雇主之設施內或雇主指定之場所提供勞務或受令等待提供勞務之時間」不過該怎麼套用解讀不是很懂Orz ,麻煩板友解答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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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etsu999: 準時上下班就好了,工作前準備跟收尾都算工時 04/26 11:54
2F:→ NekoArcueid: 所以我的認知沒錯吧@@,感謝 04/26 12:04
3F:→ ketsu999: 沒錯哦,包括下班後開會簡討也不行的唷 04/26 13:01
4F:推 ichiro0626: 建議把慣主管的話錄音或留下文字證據以備不時之需 04/30 20:36
5F:推 jiangxw: 朝九晚五。 05/02 16:58
6F:→ JITER: 是工作上的工具還是個人物品?收拾個人物我覺得合理阿 05/29 08:51
7F:→ JITER: 大概男生都只要手機 錢包 鑰匙30秒搞定XD 05/29 0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