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siris7319 ()
看板Employee
標題[討論] 公司物品所有權
時間Mon Oct 2 20:39:18 2017
最近公司搬家,因為新地方空間有限
故老闆:公司內一些老舊家具需要的人可以搬走
看到這些想起朋友剛好需要,就直接去搬了
(心裡想剛好也幫老闆省了時間/勞力去處理這些二手家具)
隔幾天,老闆突然問東西哪去了?
說他有答應社福人員要贈送給機構
告知了之後他又說道:我這樣的行為(轉送給朋友)涉及業務侵佔
想請問各位,這樣確實有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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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aram: 說你去告我,我會出庭. 10/04 06:30
哈哈,不用這麼衝啦,在他板有鄉民說有吉的空間。只是覺得有點莫名其妙罷了
※ 編輯: osiris7319 (125.231.116.46), 10/07/2017 15:50:17
2F:推 e6888: 請問給朋友過程中有告知老闆並取得他同意嗎...? 12/19 00:09
3F:→ saram: 有需要的人,包括取去的人在內. 01/07 23:52
4F:→ saram: "我需要這些舊家具,我得到這些候去行善,送給某人." 01/07 23:53
5F:→ saram: 他老闆如果說過這話,而被人取走,就失去這些物品所有權. 01/07 23:55
6F:→ saram: 譬如把自己可用的衣服放在資源回收區,隔天衣服被人拿去 01/07 23:56
7F:→ saram: 失主不能控告人家侵占,就算衣服是新的. 01/07 23:56
8F:→ saram: 業務侵占者,侵占者必須具足保管財物保管經手條件. 01/07 23:58
9F:→ saram: 而執行業務時,不得到業主同意而佔有才有業務侵占罪. 01/07 23:59
10F:→ saram: 此業主承諾在先,所以取得者基於良善原則,取得物品,並無過失 01/08 00:00
11F:→ saram: 物品轉移權利之後,不管最終得主為誰,業主已失去權益再改 01/08 00:02
12F:→ saram: 條件. 01/08 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