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rtier (卡帝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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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法官門檻擬提高 須社會歷練3年
時間Fri Aug 16 10:15:14 2013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816/35225474/
法官門檻擬提高 須社會歷練3年 2013年08月16日
為化解「奶嘴法官」質疑,考試院昨
通過《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草案,考選部長董
保城希望修法後,
未來要任法官者通過第一試,得先在社會工作2至3年後,再應第
二試,通過後受2年司法官訓練,才能任法官。對此,朝野立委均表肯定,曾任法官
的綠委劉櫂豪認為還應再嚴格一些,應明訂任司法官前須先當5年律師,或有司法教
職經驗,再透過選拔、推薦程序,才能成為司法官。
具律師資格的綠委高志鵬昨說,考試院修法算是「有點用心」,但他懷疑僅2到3年
的工作經驗,不足以讓奶嘴法官與社會脫節的訊問、審判結果從此消失。
綠委:高薪留人才
高志鵬認為,不如改善法官褔利,讓更多律師、法學學者願轉任法官,資深法官也願
留下來,不轉任更高薪的律師,如此對司法改革才有助益。
具律師資格的藍委李貴敏認為,具社會歷練可提升法官素質,但要清楚界定是什麼工
作經驗,若是連打工都算,就不好。
司法院對修法表示尊重。司法院人事處處長梁宏哲強調對法官已採取「多元晉用」原
則,檢察官、律師轉任法官實施多年,明年則會開放學者轉任法官,目的就是避免外
界對「奶嘴法官」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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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果已經先工作兩三年才應試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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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96.159
1F:→ dswen:董部長又出招了...無言... 08/16 10:16
2F:→ wjbin:支持 08/16 10:27
3F:推 kamisanma:學國防醫啊 畢業先下部隊 08/16 10:28
4F:推 smj36531:支持,只會考試死腦筋的恐龍法官太多 08/16 10:30
5F:推 care123:反正頂多先去當律師兩三年... 08/16 10:37
6F:推 violetking:那如果通過第一試 過不了律師考試怎辦!! 08/16 10:38
7F:→ violetking:那乾脆廢掉第一試 直接通過律師考試+執業過才可以考 08/16 10:38
8F:推 violetking:人為的選拔推薦,那掌握委員會就掌握司法權啦!! 08/16 10:43
9F:→ violetking:看看我的的監察權多獨立~~ 之後司法權也差不多了 08/16 10:43
10F:推 positive0424:政務官也要社會歷練~才不會都想出一些天方夜譚的政策 08/16 10:45
11F:→ meinyu:"選拔、推薦程序".... 08/16 10:47
12F:→ nakayamayyt:最高法院和地方法院法官對調好啦 08/16 10:47
13F:噓 shaoyuh:打工有什麼不好的?不算社會歷練? 08/16 10:48
14F:推 care123:反正最後就是逼者先考上律師,當過血汗律師後在考司法官摟 08/16 10:49
15F:→ care123:事務所老闆:表示欣慰 08/16 10:49
16F:→ care123:不過工作經驗很難認定巴... 08/16 10:50
17F:推 sony5566:打工算不算社會經驗?? 08/16 10:53
18F:推 shaoyuh:夜市擺攤的歷練效果應該很不錯罷 08/16 10:53
19F:推 ritado4984:推 政務官也需要社會歷練,才不會不食人間煙火 08/16 10:54
20F:→ shaoyuh:夜市擺攤-酒店公關-麥當勞-房仲 08/16 10:57
21F:噓 logojuju55:什麼狗屁 08/16 11:19
22F:→ logojuju55:所以司法官考試要考多久? 08/16 11:20
23F:噓 frankliang:董該下台了啦 08/16 11:21
24F:推 ManhattanNY:支持,法官這判人生死的職業很特殊,是要多點歷練 08/16 11:22
25F:→ ManhattanNY:只是工作經驗太難認定了,打工也不錯啊 08/16 11:23
26F:→ ManhattanNY:且推薦時走後門的配套又是一回事了… 08/16 11:25
27F:→ logojuju55:想打電話過去靠夭... 08/16 11:26
28F:推 sssn1:推政務官比較需要歷練 啊哈哈...唉 08/16 11:28
29F:噓 repast:社會歷練多就可以寫出好判決,別傻了。看看那些恐龍判決大 08/16 11:29
30F:→ repast:多是誰寫出來的 08/16 11:30
31F:推 lovebz:以後要做檢察官的,就先無間道3年,要做法官限做過酒店公關 08/16 11:34
32F:推 jc0812:支持,國外即是如此!! 08/16 11:34
33F:推 violetking:社會歷練~~~3年能有多少社會歷練!! 08/16 11:36
34F:→ violetking:到時候分案也不會看你社會歷練屬於哪方面~~ 08/16 11:36
35F:→ violetking:在醫界三年 結果分給你財經~~ 08/16 11:37
36F:→ violetking:在商界3年 結果分給你兇殺!! 08/16 11:37
37F:→ positive0424:有資淺法官再收錢亂搞得嗎? 奇怪的判例是誰做出來的? 08/16 11:39
38F:推 violetking:近期熱門的軍審 受命法官有軍隊的社會歷練嗎?? 08/16 11:42
39F:→ violetking:前面要社會歷練 後面分案卻沒有依據 還不是一樣!! 08/16 11:42
40F:→ kutkin:這樣問題很多,什麼工作經驗可以認定? 08/16 11:43
41F:→ ManhattanNY:總之有這個想法很好,但細部問題很多需再討論 08/16 11:43
42F:推 MJdavid:請用[情報]標題分類 置底常見問與答有修改標題教學 感謝 08/16 11:44
43F:推 violetking:院長就是跟M大一樣思維~~ 08/16 11:46
44F:→ violetking:反正我覺得這個想法很好 其他都是細節問題!! 08/16 11:46
45F:→ violetking:大家的反彈都是細節問題 我們只看大方向!! 08/16 11:47
46F:推 MJdavid:到時候會有補社會經驗的補習班 08/16 11:48
47F:推 ManhattanNY:不,誤會了,我的意思是有想改革很好XD只是理想很好, 08/16 11:48
48F:→ ManhattanNY:實際上問題很多 08/16 11:48
49F:→ ManhattanNY:我們國家常常就看外國怎樣感覺不錯就截取部分,這… 08/16 11:50
50F:推 violetking:就跟3%丙一樣!! 問題不在評鑑結果 在於評鑑制度 08/16 11:50
51F:推 violetking:全部都很好 1%也太多 全部都很爛10%也太少!! 08/16 11:53
52F:→ violetking:改革 改成專制也是一種改革!! 08/16 11:53
53F:推 MJdavid:violetking 說的有道理 就像民粹也是一種民意 改革只是手 08/16 11:56
54F:推 MJdavid:段 民意也是一樣 核心價值應該是公平、正義 08/16 11:56
55F:推 ManhattanNY:沒錯,核心價值是公平正義 08/16 12:08
56F:噓 blackwoods:要當過兵才能接軍審 那是不是要貪汙吸毒殺人之後才能 08/16 12:13
57F:→ blackwoods:審毒品貪汙殺人罪...就算多三年經驗又如何 科科 08/16 12:14
58F:→ naemoe:"在社會工作兩三年"請問這"工作"的定義是什麼?打工算嗎? 08/16 12:14
59F:→ naemoe:賣菜算嗎?委任公務員算嗎?這些人真的在雲端講話嘴巴不痠的! 08/16 12:15
60F:推 violetking:司法院長都認為 開個課程就可以解決了 08/16 12:16
61F:→ violetking:那要三年經驗幹嘛!! 浪費年輕人時間?? 08/16 12:16
62F:→ blackwoods:部長自己也沒有法界實務經驗啊...不一樣是念書直升 08/16 12:17
63F:→ blackwoods:如果"這種人"不能當法官 那"這種人"就適合改革考選? 08/16 12:18
64F:推 iiiey:還蠻支持的 再看看細節要怎麼規定 08/16 12:18
65F:推 bt9527:還 蠻 支 持 的 08/16 12:49
※ M1800R:轉錄至看板 Lawyer 08/16 12:58
66F:→ Judicial5566:一堆鳥決議似乎都不是奶嘴法官做出來的~ 08/16 13:36
67F:噓 justeat:奶嘴法官根本是假議題 08/16 13:46
68F:→ justeat:重要的案子都合議制 審判長少說10年經驗 08/16 13:47
69F:→ justeat:難道會被菜鳥牽著鼻子走嗎? 08/16 13:47
70F:推 Prestige:樓上 那審判長搞不好第一份工作就是法官了 08/16 13:55
71F:→ Prestige:只是比較老一點的奶嘴法官而已 08/16 13:55
72F:→ dswen:居然這麼多人支持...太令我驚訝了. 08/16 14:24
73F:推 positive0424:第一份工作是法官又如何? 08/16 14:45
74F:推 violetking:那是不是有同樣的經歷 才可以接類似的案子 08/16 14:57
75F:→ violetking:若非如此 那社會經歷還是假議題 就算在業界三年 08/16 14:57
76F:→ violetking:對醫療專業也不會進步!! 08/16 14:58
77F:推 positive0424:怎樣講都講不通,根本達不到那些目標 08/16 15:15
78F:推 CrazyCid:有這想法不錯阿~ 反正我也考不上Q.Q 08/16 15:38
79F:→ env:果然是X一般的思維..問題是在司訓所的訓練過程,不是考試 08/16 15:50
80F:→ env:照現在司訓所的教法,只會把法官洗腦程一樣的思考方式 08/16 15:51
81F:噓 zimt:又是老頭門拉年輕人擋子彈的垃圾步 試問怎樣算社會經驗? 學 08/16 16:53
82F:→ zimt:生參與社會議題算不算 立委幫人喬事情算不算 混吃等死賺年資 08/16 16:53
83F:→ zimt:等退休的某些老公務員算不算 沒有回答以上問題 這個問題跟本 08/16 16:53
84F:→ zimt:是假議題 08/16 16:53
85F:→ goshfju:為何都是對新人開刀呢? 08/16 16:55
86F:推 boycocolee:我覺得三年還太少... 08/16 19:14
87F:推 Crazyloveyou:哇 這樣子再強也不能22歲的時候三榜了耶 該怎麼辦呢? 08/16 19:51
88F:推 ggoobbii2002:一群腦殘...我怎麼覺得人民白目的比較多,恐龍法官 08/16 19:54
89F:→ ggoobbii2002:只不過是在那邊炒作罷了。年齡根本不是重點 08/16 19:55
90F:→ ggoobbii2002:邵燕玲請問幾歲?還不是被人家罵是恐龍法官,結果咧 08/16 19:56
91F:→ ggoobbii2002:哈哈,實際上真正恐龍的是人民和司法院那些沒勇氣的 08/16 19:57
92F:→ ggoobbii2002:法官,做出了一個智障級的決議。董保成你頭殼壞了嗎 08/16 19:58
93F:推 ggoobbii2002:直接廢掉法院,改成全民公審才是最不會有恐龍法官的 08/16 20:04
94F:→ ggoobbii2002:制度啦! 08/16 20:04
95F:推 evilsura:不能同意樓上更多............這麼中肯幹什麼 08/16 20:36
96F:推 judge69:成立民粹法院才不會有恐龍法官 讚 08/16 20:36
97F:推 tttggg:標準的吃飽沒事找事做?為什麼這麼重要的事都以自己喜好為依 08/16 21:15
98F:→ tttggg:據,把全國考生都當死人嗎??? 08/16 21:15
99F:噓 nk10:腦殘沒藥醫 08/16 21:49
100F:噓 ht801246:那以後所有考生合資開雞排店好了,一起衝工作經驗?? 08/16 22:14
101F:噓 piercingX:一堆爭議判決都高院跟最高院幹的 這些人是年輕的還老的 08/17 02:46
102F:噓 piercingX:請問法律學者有沒有社會工作經驗兩三年?憑什麼直接轉 08/17 02:48
103F:推 cyp12191219:當你在社會工作3年後你會想考法官?或是你有辦法放下 08/18 02:03
104F:→ cyp12191219:一切去考法官...家庭或生活?別哈啦了.... 08/18 02:03
※ 編輯: Cartier 來自: 123.193.96.159 (01/23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