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911022111 (學生議會議長)
看板FGU
標題[回答]議會是否接受已棄權系所恢復職權?
時間Sun Jun 29 02:45:06 2008
※ 引述《anzsz (黑喵小柚)》之銘言:
: 借題問一下...
: 請問如果說一開始沒有參加議會的系所
: 之後可以再加入嗎?
: 我們系上因為某些原因,之前沒有參與到
: 現在想要重新加入的話,可以嗎?
基本上,先前跟課外活動組有討論到這部份。
議會對於所有系所,亦即全校學生都是採取歡迎的態度。
所以雖說是棄權,但是想要再提名議員。其實議會是不可拒絕的。
因為學生自治原本就是越多人參與越有它的成效性。
而且先前聯絡的部份是針對會長,所以正值交接時期。
不少會長都有訴說他們的難處,也有會長直接表明太過麻煩。
他自己決定棄權。這對他們系所本身就不公平阿。
所以就針對議會剛成立的部份來說,還未參與的系所,
是有這種豁免權的。就是你們還是有資格提出議員的名單。
但是,有了權利,也是要有義務出席會議,不然還是得按章程走。
這部份應該是不需要再過問現有的議員,因為這是滿特殊的情況。
如果現任議員對此有質疑,我會再跟他們作內部溝通的。
先前棄權的歷史系,他們已經提出他們系所的議員名單。
如果還有任何問題請再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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