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mbency (lambency)
看板Finance
標題[問題] 票據法 禁止轉讓
時間Wed Dec 2 21:26:36 2009
問題:
發票人簽發之無記名式票據,有禁止轉讓之記載時,該票據
A. 不得轉讓
B. 僅得依背書轉讓
C. 僅得依交付轉讓
D. 得背書或交付轉讓
答案是 D
想法:
依據票據法第30條規定
第一項 匯票依背書及交付而轉讓。 無記名匯票得僅依交付轉讓之。
第二項 記名匯票發票人有禁止轉讓之記載者,不得轉讓。
我覺得答案是 C.
因為題目是無記名式票據,所以是不是僅依交付轉讓之?!
還是我有沒看清楚的條文,請各位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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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180.147
1F:推 yape:得僅依交付轉讓,所以背書也可 12/02 21:29
2F:→ yape:僅得依...得僅依...中文字真奧妙~"~ 12/02 21:30
3F:→ lambency:原來是這樣 謝謝你 經你這麼一點我懂了:D 12/02 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