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ansferting (暱稱)
看板Finance
標題[請益] 有關聘任函
時間Sat Jun 4 18:41:13 2011
想請教板上各位先進!
小弟目前握有某知名銀行之聘任函
其內容載明包含聘任薪及聘任職務(ARM)
當初也是評估過聘任函中的條件才從之前工作轉職過來
但是現在不到半年
主管單位卻一直希望將我調至業務AO部門
可是業務部門的薪水.福利制度及工作內容與聘任函完全不相同
小弟想請問
若公司強制將我調至業務部門
於勞基法上是否傷害到我的權益呢?
感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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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5.99
1F:推 letitialin:我也有拿過聘任函,上面有蓋章字樣,或許有法律效益? 06/04 18:44
2F:→ letitialin:我也想知道關於權益的問題? 06/04 18:45
※ transferting:轉錄至看板 PttLifeLaw 06/04 18:49
3F:推 kaiblue:建議直接打電話去諮詢勞委會 06/04 20:50
4F:→ yw7xc:題外話一下...... 06/05 18:49
5F:→ yw7xc:現在很多銀行為了節省成本,常常將消金人員轉調企金,或者 06/05 18:50
6F:→ yw7xc:直接由助理升任企金業務......請大家注意囉.... 06/05 18:51
7F:→ yw7xc:薪水卻還是原任時的薪水...... 06/05 1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