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rool ()
看板Foreign_Inv
標題[請益] 海外所得稅方法論
時間Sat Nov 15 11:58:34 2025
大家討論海外所得稅時會提到實現獲利的(不)定時操作
但是偶然發現可能一個方法
想詢問大家是否意識到或了解此種方法
也或許這方法沒那麼好用或甚至是錯誤的
說給大家分享討論
簡言之,運用夫妻間贈與,成本會重新認定
最簡單的例子是,假設持有市值3000萬美股,成本1000萬/因此獲利2000萬
若需要3000萬,直接賣出需繳交(2000-750)*0.2=450萬海外所得稅 (粗略.細節不計算)
若先贈與另一伴後,成本會依據贈與市價計算,贈與後3天賣出,姑且當作一樣市值3000萬
但不用海外所得稅了
甚至可以長期偶而再反贈與操作"歸零"成本
簡略敘述如上,不知道有無大大分享反饋
感恩
※ 編輯: kerool (203.121.226.140 臺灣), 11/15/2025 11:59:41
1F:→ napdh: 國內贈與稅可以課,除非沒有戶籍,但那就看國外法律 11/15 12:47
2F:→ napdh: 遺產及贈與稅法,3-1看一下 11/15 12:51
4F:→ se123gt88: info.php?id=94066&title_id=6563 11/15 14:02
6F:→ se123gt88: 這樣不用課海外所得稅? 11/15 14:04
7F:推 sonnyc: 股票如為受贈而取得者,應以受贈日為取得日,並以受贈時 11/15 14:06
8F:→ sonnyc: 股票之時價為取得成本計算所得;但股票如係因配偶相互贈 11/15 14:06
9F:→ sonnyc: 與而取得,則應以第1次贈與前之取得日為取得日,並以第1 11/15 14:06
10F:→ sonnyc: 次贈與前之取得成本計算所得。 11/15 14:06
11F:→ w901741: 提醒一下,夫妻兩人免稅額合計750萬,現在還是覺得不太合 11/15 14:14
12F:→ w901741: 理…結婚後要繳的稅比單身的時候高很多… 11/15 14:14
13F:→ kslman: 台灣法律是在懲罰婚姻 11/15 14:30
14F:→ napdh: 3樓的部分是夫妻間現金轉移不涉及贈與,但先生IB的獲利沒算 11/15 15:44
15F:→ napdh: 真的要查還是會要求先生資金來源是薪資還是資本利得要課稅 11/15 15:47
16F:推 napdh: 漏字補充:夫妻間贈與行為要申報,但是不用計入贈與總額 11/15 15:52
17F:推 heavenbeyond: 你覺得有這麼簡單就可以「完全不需要繳海外所得稅」 11/15 20:30
18F:→ heavenbeyond: 嗎? 11/15 20:30
19F:→ heavenbeyond: 最簡單而且完全合法的方式,就是分次賣出啦。假設某 11/15 20:30
20F:→ heavenbeyond: 年度的所得稅申報是以到X月X日的所得為期限,你就分 11/15 20:30
21F:→ heavenbeyond: 二次賣,而第二次賣出是在X月X日的隔天賣,這樣它的 11/15 20:30
22F:→ heavenbeyond: 海外所得就可以用隔年的年度去計算,等於多了一個75 11/15 20:30
23F:→ heavenbeyond: 0萬的免稅額。 11/15 20:30
24F:→ heavenbeyond: 以你的例子3000萬來說,分二次賣一次賣1500萬,每一 11/15 20:30
25F:→ heavenbeyond: 次賣出的獲利是1000萬,(1000-750)*0.2=50,只需要 11/15 20:30
26F:→ heavenbeyond: 繳50萬的海外所得稅,分二次賣就要繳100萬,遠比你 11/15 20:30
27F:→ heavenbeyond: 一次賣出的450萬稅金要低。 11/15 20:30
28F:→ heavenbeyond: 你如果要說「靠,還要繳100萬的海外所得稅?太多了 11/15 20:30
29F:→ heavenbeyond: 」,那我老實不客氣跟你說一句:「在股市賺了2000萬 11/15 20:30
30F:→ heavenbeyond: 卻連5%的稅都想逃的人,這氣度就保證了他不可能在股 11/15 20:30
31F:→ heavenbeyond: 市賺到2000萬。」 11/15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