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rianna (月舞)
看板FuMouDiscuss
標題[討論] 修憲阻止完全執政的弊病
時間Mon Mar 24 03:37:27 2014
總統可以解散國會,國會也可以發起總統罷免案
但如果當總統和國會都是同黨同派
不就只能聽任他們亂搞了嗎?
兩邊都是人民直選出來的,都應該向選民負責
何不修憲新增人民可連署發起「同時解散國會與總統職權」的權利
有人知道該怎麼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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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5.176.94
1F:→ postpost:台灣現在根本不民主了 114.37.80.109 03/24 03:38
2F:推 gt9900:贊不贊成本來就不應該有黨派之分 61.60.10.125 03/24 03:38
3F:推 egain:要先讓KMT再次掉政權 不然都是免談 61.224.12.182 03/24 03:38
4F:噓 ack123:有差嗎?反正做的差有民進黨會負責 114.37.122.149 03/24 03:38
5F:推 manlike:什麼鬼東西=_= 42.71.9.38 03/24 03:39
6F:推 onely:只有讓立委席次達到平衡 才能避免 再談修法 1.171.7.251 03/24 0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