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da1986 (宅妞的異想世界)
看板GetMarry
標題[公告] paolyta一案說明
時間Mon May 24 16:09:27 2010
首先我要跟paolyta致歉。
一開始看到paolyta的文章時,我認為沒有問題,
只是字數過短,加上網址非paolyta本人的網址。
因而標記!請她修文。
在我查閱了paolyta這個ID所發的文之後,
確認paolyta這個ID發過數篇分享文,
可知為樂於分享的新人。
但是...
在我重新檢閱了現有的板規:
N18.請勿一文多PO,例如:一場婚禮的照片分成2-3篇來PO,....等類似問題。
違者刪文第二篇開始劣退,3篇就劣退兩篇...等以此類推。(20100320新增)
在大致檢閱一下照片,照片有確實重複的狀況,
paolyta弟弟的部落格可以看出該人為攝影師,幾經考量下,做出此判決。
我確實是有大局上的考量,
因為現在全面禁廠商作品文與新人推薦文,
這篇文章在這個時候出現,容易有所爭議。
遂以現行板規及處分將這篇文章劣退刪除。
即便我個人亦覺得劣退的處分過於嚴厲,
但這就是既有規定,在新規定生效前,依據舊規定辦理。
再來就是:
板務的處理方式通常是由當事人以站內信向板主提出問題與質疑,
非當事人提出的質疑,多數時候是不予回應的。
這點希望大家能夠配合及見諒。
本討論串將在24小時後收錄後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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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43.113.4
1F:推 wilo :所以 paolyta如果不是同一場婚禮,取消劣退? 05/24 18:44
2F:→ wilo :這問題不是你跟原po討論來解決吧.. 05/24 18:44
3F:→ wilo :既然不是同一場,那就要取消阿,再凹就很怪了 05/24 18:45
4F:→ wilo :她弟弟幫姊姊拍照,當然是攝影師阿,提這幹嘛? 05/24 18:45
5F:→ wilo :不相關的東西不要提出來扯在一起 05/24 18:46
所以提出原PO弟弟為攝影師,
是因為原PO弟弟除了幫姊姊拍攝婚禮之外,
尚有承接他人婚攝。
現在就是在於,兩篇分享文有部分重疊的照片,
為板務管理的灰色地帶。
※ 編輯: nada1986 來自: 115.43.113.4 (05/24 18:50)
6F:→ wilo :人家兩年拍四場,都是親友場,硬要扣人家帽子? 05/24 18:51
7F:→ wilo :不要硬要凹了,真的很難看。 05/24 18:51
8F:→ wilo :2008年到2010年拍四場,都是親友,這樣叫做攝影師? 05/24 18:51
9F:推 wilo :什麼重疊地帶,你先是判定重複po文 05/24 18:53
10F:→ wilo :現在人家跟你說是不同的婚禮,你就要說是有重複照片? 05/24 18:54
11F:→ wilo :不要為了自己的誤判在開脫。 05/24 18:54
12F:→ otn :承認自己看錯就好了 搞一堆有的沒的會比較輕鬆嗎 05/24 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