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
看板GossipPicket
標題[檢舉] 22060
時間Sat Apr 18 05:24:30 2009
1.檢舉文章:
(請將受檢舉文章前後各兩篇的列表複製貼上來,註明檢舉文章編號及檢舉對象)
ex:(檢舉24116,XXXXX)
22058
25 4/18 deathwomen
R: [爆卦] 花蓮鬥毆事件 那些人渣的BLOG
22059
4/18
KevinAction □ [新聞] 聯合:曾國城上康熙被整 爆小S難相處
●22060
14 4/18 michellestar
R: [爆卦] 花蓮鬥毆事件 那些人渣的BLOG
22061
5 4/18
azman □ [新聞] 俄羅斯男搶髮廊遭女髮型師制伏 被迫吃 …
2.檢舉事由:
(違反板規第X條:xxxxx...)
於內文裡公布18歲以下未成年人之姓名 有觸法疑慮
第八條:[法律之規範]
文章內容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批踢踢站規。文章刪除並劣退。視嚴重性加給水
依據站規-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凡無斷轉載、公布個人資料或
水球紀錄、連續發文等皆依據本條處分。
補充說明:同時本篇文章已經有多人備份
只要板主M文之前自砍後 只要有多人提出該篇之備份文章確定有觸犯之事實
板規照樣可以處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1F:→ michellestar:請問多人備份是怎麼一回事呢?請原PO解釋,謝謝 04/18 05:49
2F:推 michellestar:對了,原PO,檢舉版使用方式一文你看清楚了嗎? 04/18 06:03
3F:→ michellestar:"如果發現違規文章發表超過半小時,板主還沒處理的, 04/18 06:04
4F:→ michellestar:就可以利用本板檢舉" 閣下檢舉的文章由我發文至原PO 04/18 06:04
5F:→ michellestar:檢舉並沒有超過半小時,請問版大這是否濫用檢舉版? 04/18 06:05
6F:推 chocho1981:test版並未發現備份 有用其他方式備份的話請提出 04/18 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