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
看板GossipPicket
標題[問題] 本板11142
時間Mon Jul 20 17:11:34 2009
○使用者 nhnc 的建議:
消滅吱吱
殺光吱吱
可以這樣發言哦?!
這篇和八卦板(AID):
#19cGHoOg (Gossiping)的判決不一樣喔
19595 +
39 2/16 Yolosnow □ [新聞] 跑3000公尺要更快! 馬擬帶頭示範
1F:噓 e1q3z9c7:誰要暗殺他我可以資助02/16 13:44
板規第八條 違反中華民國之法律規範
判處水桶一個月,期滿自行來信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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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Qmmmmmmmmmmm板主 上任了
○使用者 aJan5566 的建議:
我投給Qmmmmmmmmmm 所以可以讓我幹一下嗎?
此篇是否有違規 應該給他處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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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2F:推 louisman:您的問題會重新與板主討論。 07/20 17:20
3F:推 louisman:上面未達標準, Qmm違規Qmm會處理。 07/20 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