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
看板GossipPicket
標題[推文] 21489
時間Sat Aug 1 06:29:46 2009
1.檢舉文章:
(請將受檢舉文章前後各兩篇的列表複製貼上來,註明檢舉文章編號及檢舉對象)
ex:(檢舉24116,XXXXX)
22488 +
20 8/01 Re12345 R: [新聞] 兩女員工硬騎一男 黑人男大生奮力抵抗
●22489
8/01 Telemachus
R: [問卦] 風景區都有法輪功
22490 +
9 8/01 jack5210 R: [問卦] 食材回收後再給下位客人吃
1F:噓 juichung:原PO是法輪功嘍囉假扮的記者。08/01 01:27
2F:→ Telemachus:過獎了,我不是什麼記者,只是用爛相機拍個幾張而已08/01 01:30
3F:噓 juichung:那更要噓!08/01 01:33
4F:→ Telemachus:機型是Sony DSC-V1,還不是記者用的DSLR08/01 01:34
5F:噓 Yenchin:法螺大法好08/01 02:12
2.檢舉事由:
(違反板規第X條:xxxxx...)
juichung明顯針對原PO、Yenchin疑似針對宗教團體違反:
版規第一章第七條及第二章第十一條
關於判斷Yenchin是否有言詞侮辱宗教團體之實,個人以為:
如果Yenchin是以佛教法器之名「法螺」形容法輪功,表述其善意,則應使用推文表述。
但其使用噓文的行為,則可合理懷疑Yenchin實以該詞彙之衍生用法「吹牛」表述其惡意。
第一章
第七條:[挑釁、謾罵]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
罵、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劣退。並視情況嚴重性加給水桶兩週處分。
第二章
第十一條:[惡意噓文、推文]
有以下任一情況之使用者,給予
水桶兩週處分
一、多次無意義推/噓文,或惡意推/噓文之使用者。
二、利用修改文章,故意竄改、刪除他人推噓文經查證屬實。
(惟對方明顯犯規,如惡意人身攻擊、公佈私人資料在先則不在此限)
三、於推/噓文中違反第一章任一規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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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匿名天使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