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gic (低溫。 )
看板GreenParty
標題Re: [其他] 苗縣府大動作不見報 居民嘆:簡直像戒嚴
時間Mon Jun 21 16:37:23 2010
※ 引述《tv580025 (NeoYang)》之銘言:
: → tv580025 :今天很明顯,不管政府有沒有讓步,這塊地的命運還是 06/21 13:55
: → tv580025 :不會改變,依然是封閉施工+剷平+警力,這樣也就沒什 06/21 13:56
: → tv580025 :麼好討論的了。 06/21 13:56
: → tv580025 :要是政府同意了大埔自救會的條件,政府就算把農地剷 06/21 13:58
: → tv580025 :我相信大埔自救會也是很樂意讓他剷平農地的。 06/21 13:59
: → tv580025 :基本上,這應該是他們雙方的事,和約談的怎麼樣,外 06/21 14:22
: → tv580025 :人插手的點在哪裡? 06/21 14:22
這件事有好幾個不同的層次,首先,不管條件如何,目的是為了務農、護農,
或只是為了合理的賠償金額,在「資訊公開」且「彼此同意」之後居民是否會
樂意於讓縣府剷平農地,概無損於未滿足上述兩個條件之前,縣府的行為乃是
非法徵收之事實。你應該可以看得出來,這裡存在著一個很單純的法律問題吧
?這就好像只要不是你情我願,強暴就是強暴,侵犯就是侵犯,不管所謂你情
我願的條件和目的是什麼。
再來,我不知道你找到的自救會的聲明是什麼時候、什麼情況下發的,在以下
這個連署中:
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0061512193300,
很顯然是不同的說法,我引用如下:
自救會訴求:
一、我們要求重啟公開公正協商,協商未果之前,停止拆屋、停止施工;
二、我們要求儘速公佈「權利價值評定單位價」,別以不確定的配地百分比矇騙農民;
三、我們要求對於已經繳交權狀、或是已經拆屋的居民,檢討現有的補償方式,給予合
宜的照顧。
自救會這種東西,成員之紛雜、成立之倉卒,本質上是一種需要保持高度彈性的
團體,這種團體在達成共識之前會在各方面都經過數次自行修正的過程。
真的有心要討論什麼事情是真的、什麼事情值得討論,其實可以從明顯已知的事
實來看:在縣府徵收土地的過程中究竟有沒有非法情事?有沒有隱匿資訊、有沒
有善盡通知、溝通之責、有沒有在協商未完成時逕行強取豪奪?
問這些問題,難道不是一個法治社會公民的責任?
我不懂哪裡會沒有意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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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時代裡,
最大的兵荒馬亂不過是幻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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