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v580025 (NeoYang)
看板GreenParty
標題Re: 100621 警察封路怪手破農田 政府:合法徵收-1
時間Wed Jun 23 18:06:06 2010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59&t=703237&r=3&p=97#20308854
1.原本的徵收條件是「原地原配」(開發完後,原本徵收的農地可以換配為建地)?
區段徵收根本沒有所謂的原地原配的說法,在技術上其實也是無法實現的;所謂的農地換
建地是指農地地主可以選擇不領現金,改以換回建地,至於建地位於何處,則由地主自行
選擇街廓並參與抽籤決定。
2.2009年4月徵收在即,許多居民這才知道自家要被徵收?
這個計畫早在竹南科學園區誕生時就已有了,歷經何智輝、傅學鵬(連任)與劉政鴻(連任)
才付諸實施!
3.縣府僅以公告現值(等於市價40%)徵收,遠低於鄰近地區(以公告現值加40%至60%)?
理性地主會選擇配地(98%),因此,有無加成並不會影響抵價地大小(根據了解,全台區段
徵收案例中,僅有竹北六家區段徵收有加四成),只有選擇領現金或未申請配地者(2%)才
有差別。
4.實際上可取回的土地面積平均值僅約 20%左右?
根據土地徵收條例第39條:抵價地總面積,以徵收總面積百分之五十為原則。因情況特殊
,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但不得少於百分之四十。曾經農地重劃者,該重劃
地區部分不得少於百分之四十五(與評定地價高低無關)。
5.新版規畫書中,地主領回的土地並不是依法律原則位於原本的土地?
依法律原則位於原本的土地?沒聽說!
6.新規劃的住宅區位置偏僻,有些為三角形的畸零地,有些位於陡坡,有些更位於變電廠
、墳墓上以及未來的工廠旁?
嚴格來說,規畫得並不是令人滿意(與竹北六家相比),但也不致於到位置偏僻(看看規劃
圖便可知曉),至於變電廠、墳墓旁等也僅是少部分而已。
7.我們要求重啟公開公正協商,協商未果之前,停止拆屋、停止施工?
停止施工勢必造成98%的地主延期取得建地,這部分的損失該向誰追討?
8.怪手開進農田 大埔農民無語問蒼天?
農作物自地主領取補償費後,農作物所有權就已屬縣政府,農地所有權狀繳交縣政府後,
農地所有權已不屬於原地主,故縣政府在法律上是站得住腳的,只不過整地就整地,有需
要先大動作破壞農田再整地嗎?不解?
9.消息指出,有許多地主因聽信民意代表之言(不要繳交權狀;不要申請配地;有事我負
責),未於期限內申請配地,導致市價高達3.4萬/坪農地只能以1.3萬賣給縣政府,損失極
大。上述權益受損地主欲以司法或抗爭方式請求爭取抵價地配地權利是不可能的,因為如
此縣政府不但違法,也嚴重影響98%地主的配地權益!
10.建築改良物未於期限拆除者,將損失50%自動拆遷獎勵金與租金補償費,損失可謂不小
。
備註:
其實,爭取補償條件與申請配地程序可以同時進行,並不相違背的,只怪少數地主誤信民
意代表之言,欲哭無淚,已無法挽救。
自救會所使用的徵收計劃圖是最早期的版本,與定案版在範圍與規劃內容上都有極大差異
!
自救會代表受訪說:「現金補償是以公告地價計算」,正確說法應為「公告現值」。
此時再來爭取建築改良物與農作改良物之更好補償或許有可能,但爭取補辦配地申請則希
望渺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5.13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