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vegreat08 (大厚黑海賊團長---雨燕)
看板GreenParty
標題[構想] 改變選舉風氣
時間Thu Nov 25 21:49:23 2010
※ [本文轉錄自 Policy 看板 #1CxcZvFa ]
作者: stevegreat08 (大厚黑海賊團長---雨燕) 看板: Policy
標題: [構想] 改變選舉風氣
時間: Thu Nov 25 21:47:34 2010
第一、限制縣市長自動辭職時,兩年內不准參選其他公職,
這是因為要確定真正的地方自治,以五都當作跳板,真正關心的那個縣市政治,
這樣又何必去參選縣市長呢?
第二、中央選舉委員會與各縣市選舉委員會應該要給予更多權限,
包含主動去要求各參選人財務透明、管制選舉活動、要求維持交通秩序與環境等,
若有發現行賄或買票等,則應該暫停該選區的選舉活動,直到確定起訴為止。
第三、多增「以上皆非」選項,若超過半數以上者,則重新選舉,
但是重新選舉後原來那些參選人不得再度被提名或參選。
第四、鄉鎮市議員改採比例代表制,但保留獨立參選的候選人,
但是獨立參選人數不得超過十分之ㄧ,且需要該地居民連署提名,
獨立候選人必須非政黨黨員,採單一選區制,相對多數當選。
第五、取消保證金,改以一定名額選民連署,讓真正有能力的人能參選。
以上五個主張,在台灣很難做吼!畢竟不是歐陸國家......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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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的基本精神是人性尊嚴與意思自由
而一個人的人權與其社會義務是一體的兩面,
當人成了工具,或忽略了義務,都不是真正的人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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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0.212.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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