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colaschen2 (ii)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檢舉] jeanvanjohn 版規2-12(3/12前)
時間Sun Mar 13 08:13:50 2022
一、檢舉人ID:
nicolaschen2
二、被檢舉人ID:
jeanvanjohn
三、違反板規:
違反
3/12中午12點之前的版規2-12
2-12
12.將他板特定對象之糾紛帶入政黑發文/推文者,經板主判定,違者水桶7天。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與"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olitics/M.1646903365.A.F92.html
https://i.imgur.com/GfmDQbO.jpg
內容都是在講其他板的事情,連文章內附上的連結也是八卦版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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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0.234.1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_Picket/M.1647130432.A.7B0.html
※ 編輯: nicolaschen2 (101.0.234.10 臺灣), 03/13/2022 08:20:30
1F:推 goetz: 那只是八卦板的存證,主要是某林在臉書的發言. 03/13 09:10
2F:推 jeanvanjohn: 抱歉開錯帳號。 03/13 09:12
3F:→ s3z15a3z15a: 5-3.所有新修板規皆不溯及既往。 03/13 10:13
4F:→ s3z15a3z15a: 判定:不受理 03/13 10:13
5F:→ s3z15a3z15a: 解釋:之前市長的案子是在新板規正式成立的時間前提出 03/13 10:13
6F:→ s3z15a3z15a: 檢舉所以才說是舊案,現在檢舉案皆使用新板規。 03/13 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