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line (漫長的等待與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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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討論] 特支費使用概略細節 補充板
時間Fri Nov 17 04:58:28 2006
馬英九 特支費 每個月 34萬,其中17萬元在下半月匯入帳戶
另一半 17萬元則做辦公室支用,其中近9萬元做為犒賞同仁,對象包括顧問
、參議、參事、祕書、司機、隨扈及部分駐衛警,或與辦公室聯繫較多的局
處同仁等,每月約十幾、二十名。
╭─ 17萬(於下半月匯入帳戶)
34萬 ─┤
╰─
17萬(辦公支出)
╭─ 8~9萬(犒賞)
17萬 ─┤
╰─
8~9萬(具有發票的事務支出) ─┬─ 3~4萬(由秘書處控管)
│
╰─
5萬(零用金 由承辦員余文處理)
余文在位期間3.5年 3.5年(42個月)需要具有發票的部分有210萬
發現問題了嗎 余文理應處理的金額是 210萬 最後發票卻報271萬
市府強調,從88年到91年,辦公室零用金的確由余文以工作獎金方式支領,
但後來祕書處會計主任認為不妥,才改為先借支後核銷。問題就在這裡,因
為小額支出太零散,余文用了不實發票,才會引爆爭議。
這271萬 其中126萬是完全正確的發票 畫個圖
另外145萬有問題的是分兩個部分
╭ 126萬(正確發票)
╭ 210萬 ┤
271萬 ┤ ╰
84萬(有問題發票 余文以大換小) ───────╮
│ ├
有問題的145萬
╰
61萬(市府多花的錢 發票不夠 由市長辦公室的公基金貼補) ╯
1.在倉庫的3754張真正發票共84萬(余文以較大面額代替)
2.剩下的61萬是由市長辦公室的公基金130萬撥出其中的61萬補貼
所以...畫個圖
╭
84萬(用較大面額代替 真實發票共3754張)
145萬(有問題發票) ─┤
╰
61萬(市長辦公室的公基金130萬撥出)
這3754張共84萬的發票存在否? 全在倉庫保留未丟
貪污?? 目前找不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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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ewline 來自: 140.121.221.221 (11/17 05:07)
1F:推 aida:頭推 11/17 06:00
2F:推 Achuan:頸推 11/17 06:00
3F:推 mtwtfss:反串成功 11/17 06:58
※ uilmas1:轉錄至看板 KMT 11/17 07:12
4F:推 pttdog:劃個流程圖來看看你的邏輯觀念 11/17 07:24
5F:推 orzy:聽說3754張是最近找來的假發票,非真實的原始發票! 11/17 07:34
6F:→ rommel1:聽說?...聽爆料立委說的嗎? 11/17 07:42
7F:推 rishi:聽神尼說的嗎?最好連續四年個月的發票好找,有點判斷力吧 11/17 07:42
8F:推 rommel1:看聯合報的余文專訪...把謝欣霓的說法一一的推翻.... 11/17 07:44
9F:→ rommel1:一個是當事人...一個是接獲不具名人士爆料... 11/17 07:45
10F:→ rommel1:誰的可信度較高...很明顯... 11/17 07:47
11F:推 orzy:一一被推翻嗎?繼續凹吧!現在已朝向集體收集發票發展了! 11/17 07:52
12F:→ orzy:如果檢調再以票追人,不難查出馬「發票蒐集中心」的幕後老闆 11/17 07:54
13F:推 rishi:現在的吱吱怎麼國文程度都這麼差,又愛不停跳針 11/17 07:55
14F:→ rishi:原始發票與蒐集的發票,麻煩把腦麻清一清,再看一次喔 11/17 07:57
15F:推 orzy:你最好把這篇保留,等偵察終結,再來批評還不遲!看是誰跳針 11/17 07:58
16F:推 dearevan:偵查什麼時候終結??? 11/17 08:04
17F:推 rommel1:目前沒聽到風聲...... 11/17 08:05
18F:推 kplin:沒有起訴當然就偵查終結摟 11/17 08:05
19F:→ rommel1:應該會有調查報告出來..... 11/17 08:06
20F:→ rommel1:余文的案子...政風處有調查過...並提出了調查報告.... 11/17 08:07
21F:→ rommel1:因為是密件...未公佈... 11/17 08:08
22F:→ rommel1:現在只能等侯檢的報告了..... 11/17 08:09
23F:推 TERRIST:推.. 11/17 08:13
24F:推 MENOCHEN:你是黨工還是看報紙畫的...? 11/17 08:22
25F:→ dearevan:樓上要不要也畫一張出來說明一下??? 11/17 08:30
26F:推 dannyxx:推 11/17 08:38
27F:推 newseries:能找到三年多以前的發票也很神!繼續亂爆料阿!謝西尼! 11/17 08:51
28F:推 chiuj:有沒有貪污要看市府地下室找到的發票「用途」為何決定 11/17 09:08
29F:→ chiuj:並不是您說的算。另外公款匯入戶頭自用的那部分作何解釋? 11/17 09:10
30F:推 newseries:蘇光頭領現金不知道用在哪的又怎麼說? 11/17 09:13
31F:→ newseries:難怪他這幾天都不敢放大屁~都說交給司法! 11/17 09:14
32F:推 mornlunar:那我就依照某人的願望M起來吧.到時要是真如他所說. 11/17 09:15
33F:推 mornlunar:有人就糗大囉~ 11/17 09:15
34F:推 chiuj:要查就用相同標準通通查清楚,台灣非蘇、馬不可嗎? 11/17 09:17
35F:→ chiuj:很清楚的整理,推薦!(除自下的結論外)。 11/17 09:20
36F:推 nilenile:借轉至個版,謝謝 11/17 09:25
37F:推 johnnyjazz:MENO別把你那天轉變的不錯形象又自己打壞.....Orz 11/17 10:45
38F:推 ezpeer107:推~~~ 11/17 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