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good (nogood)
看板HatePolitics
標題[討論] 李文娟是不是慘了?
時間Mon Apr 13 14:19:43 2026
借人頭當公司負責人,有什麼法律責任?
AI回答:
借人頭當公司負責人(掛名負責人)在法律上存在極高風險。即便您未實際參與經營,但
在法律形式上,您就是該公司的權利義務主體,需承擔法律責任:
刑事責任:
1)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在公司登記時提供不實的人頭資料,涉犯刑法第 214 條,最高
可處 3 年有期徒刑。
2)幫助詐欺與洗錢:若公司被實際經營者用於詐騙、非法金流或逃漏稅,掛名負責人常
被視為「幫助犯」或「共犯」。詐欺罪可處 5 年以下徒刑,洗錢罪則可處 7 年以下有期
徒刑。
3)違反商業會計法:若公司涉及虛開不實發票、帳目不清或假帳,登記負責人需負刑事
賠償與處罰責任。
PG每天都在臉書陳述犯罪自白
口口聲聲「我們的錢還在木可」、「我們夫妻努力賣小物賺的錢」
李文娟現在在想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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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gogen: os:X的 101.12.205.129 04/13 14:20
2F:推 h5t6566556: 拜託不要再講了?125.224.130.139 04/13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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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推 ken121: 李文娟經得起特偵組盤問 沒問題的 61.231.52.244 04/13 14:35
4F:推 rogudan: 期待引進鞭刑 223.139.35.171 04/13 14:42
5F:推 rwhung: 她有認罪啊 1.174.43.152 04/13 15:14
6F:推 linsiegfried: 如果鞭刑李文娟忠我就支持引進鞭刑 42.70.222.56 04/13 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