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piknow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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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歐盟推動「EU. Inc」新公司制度:打造跨
時間Fri Jan 30 14:01:38 2026
標題:歐盟推動「EU. Inc」新公司制度:打造跨境新創的共同市場引擎
新聞來源:iknow科技產業資訊室
原文網址:
https://pse.is/8nh2nq
原文:
近年來,歐洲新創企業在全球競爭中難以實現規模化發展,其原因在於其制度上的整合不
易。儘管歐盟長期推動單一市場的理想架構,但由於市場分散和監管差異,當企業在實際
跨國經營時,仍須面對27個會員國各自不同的公司法規、稅務制度與行政程序。這種制度
碎片化不僅提高新創公司的創業門檻,也限制了歐洲內部資金與人才的快速流動,導致不
少新創企業最終選擇將總部外移至英國或美國,以獲得更有利的制度環境與資本支持。
今年1月,在瑞士Davos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WEF)上,歐盟執委會主
席馮德萊恩(Ursula von der Leyen)正式宣布,歐盟即將推出「第28種制度(28th
regime)」作為改革方向,目標是為歐洲打造一套統一、數位化且更具競爭力的新創公司
架構。這項宣示象徵歐盟不再停留於改革討論,而是正式進入制度推動階段。
「第28種制度」的核心目標在於打造一個真正屬於歐洲的新公司架構,以就是所謂的「
EU. Inc」。該制度強調建立適用所有歐盟國家的制度架構,以支持歐盟境內的跨境營運
、吸引人才、帶動投資、減輕行政負擔,並強化歐洲現代企業的身份認同。
EU. Inc制度主要由四項關鍵支柱(Four Pillars)所構成:
Pillar 1:核心公司治理原則
第一項支柱聚焦於建立統一的公司法制度,讓企業可以單一公司形式在全歐洲境內運作。
此舉為降低跨境創業門檻,並透過標準化的監管架構提升企業的透明度和可預測性。EU.
Inc採取「數位優先」與「低行政負擔」的設計,可線上完成公司註冊流程、無最低資本
額要求,以及清晰一致的股權與決策程序,協助新創企業更有效率地在歐盟市場擴張。
Pillar 2:員工持股與選擇權制度
強調建立全歐盟通用的員工股權激勵制度(EU-ESOP),以解決目前各國制度差異過大、
新創人才流失的問題。並引入「安全港(Safe Harbour)」制度,確保稅務合規性,新創
公司也可避免因低估股價而遭受罰則,同時提升員工對持股方案的信心與新創企業的競爭
力。
Pillar 3:稅務制度改革
優化法律架構與稅務制度是促進歐盟內部跨國運作的重要基礎。EU-Inc建議採取更有利於
創新企業的稅務模式,例如員工股權收益應於出售時才課稅,並以資本利得稅而非薪資所
得課稅,以降低即時稅負壓力。期望藉由稅務規則的透明化,吸引更多私人資本投入歐洲
新創生態系。
Pillar 4:就業與人才流動
在人力整合方面,強調建立更符合新創企業需求的現代化就業架構,以提升歐盟跨境營運
的人才流動性。強調賦予員工知情與諮詢的權利,保障資訊的透明度;並培養雇主與員工
間的協作文化,以及落實管理權責的適當分配,由董事會及股東掌握決策和控制權,員工
則以諮詢性質為主,以兼顧公司治理與決策效率。
整體而言,EU. Inc作為「第28種制度」的核心設計,代表歐盟在推動跨境公司治理改革
與新創競爭力提升上邁出了關鍵一步。透過制定統一的法規架構、員工激勵制度、公平的
稅務原則和透明化的諮詢機制,旨在打造友善新創成長的共同市場。未來這項制度能否順
利落地,仍取決於會員國協調與後續立法推進,但其所提出的改革方向也揭示了,歐盟正
在開闢一條更具產業競爭力的發展道路。
心得:
這篇文章提到歐盟想用第 28 種制度來解決單一市場破碎化的問題,戰略方向是正確
的,但執行難度極高。 因為這本質上是在挑戰會員國的「司法與稅務主權」。現在歐盟
內部對於財政整合的雜音已經很大,像德法這種大國可能會支持(因為有利於他們的企業
擴張),但東歐或小國可能會擔心被邊緣化,或者稅基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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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tpiknow (203.145.192.245 臺灣), 01/30/2026 14: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