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oye (還是最愛向日葵)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問題] I-131的問題 急!請各位幫忙
時間Thu Oct 18 00:16:36 2007
我計劃去德國工作兩年,目前持有PERMANANT RESIDENT CARD
因此現在打算申請 I-131
有一些疑問想要請教大家
1.我在某份文件(並非官方說明書)讀到申請I-131要在離境前的30天申請,也就是說,
若預定在11/1離境美國,需要在10/1前就提出申請,是否為真?
2.說明提到要做完採集指紋的動作才能離境,
採集指紋會另約時間進行嗎?與繳交表格不同天?
3.如申請過i-131,是否要在申請新的時繳回舊的?
4.除了附上綠卡影印本與兩張30天內照的照片外,我是否還要付上公司聘請我的
offer letter 當作附件?
問題很多,還請各位不吝替我解答
相當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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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1.146.28
※ 編輯: zoye 來自: 219.81.146.28 (10/18 00:57)
1F:推 cchris:讀讀USCIS網站上的I-131 instruction 10/18 01:11
2F:→ zoye:謝謝你的回應 我已經讀了 這些是讀後的額外問題 10/18 01:14
3F:推 cchris:沒規定要提前申請,沒規定要採指紋,甚至可寄到海外領事館 10/18 05:06
4F:→ cchris:I-131有很多用途,不同用途的申請條件不同,你可能誤會了 10/18 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