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kers (de-emo-er)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以綠卡身分進入美國時間間隔
時間Fri Nov 7 23:22:23 2008
大家好,
在爬了和舊文章之後發現
今年普遍有兩次入境美國時間不能超過四個月~六個月的說法出現,
想請教各位,
我的綠卡於今年三月入境美國核可發放,四月離境,九月才拿到綠卡,
到現在離四月已經超過了七個月....
原本預計一年內再入境,這樣會有很大的問題嗎?
六個月內的規定是為了要保留之前的天數嗎?
我剛剛打電話去USCIS他說一年內都可以,可是又再版上有看到被沒收的說法
請問有沒有人的朋友有這樣的經驗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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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80.37
1F:推 colorfulmike:我只能說,祝你好運.... 11/08 02:24
2F:→ rich655254:不超過一年是可以,而且你剛拿到第一年,就說還在準備 11/08 07:06
3F:→ rich655254:搬,但是要有心理準備會被移民官恐嚇就是了… 11/08 07:07
4F:→ rich655254:不過離境太久,居住日期要重算,那是要入籍時間的問題 11/08 07:08
5F:→ jokers:感謝樓上解答! 11/08 1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