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potoroi (愛之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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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心得]EB-2-NIW 綠卡申請分享-續
時間Tue Oct 13 22:12:55 2009
※ 引述《pttnoguest (No Guest)》之銘言:
: ※ 引述《apotoroi (愛之武道)》之銘言:
: : 2009/03 與律師約談,帶著履歷以及可能可以給予推薦信的教授名單。
: : 律師認為,雖然我們的條件可以申請 EB1,但如果申請 EB2-NIW,效果可能更好
: : ,因為跟其他 NIW 的 case 比較,我們的條件會比較突出,而且現在申請EB1的
: : 人越來越多,當移民官把一堆申請 NIW 的案件攤開來,我們的 case 會顯得更優
: : 秀,另外一點,由於主申請人持 OPT,配偶持 F1(博士班第三年),
: : 考慮到轉換身份的問題,因此律師也建議我們把 I-140 與 I-485 分開申請。
: EB-1A 和 EB2-NIW 的申請重點不一樣
: 申請方法也不一樣 雖然推薦信可能共用
: 不過在申請信上面的寫法重點不一樣
: 你的律師說法有點忽悠人
這一點我們需要澄清一下,我們是先決定申請EB-2之後,一切文件都是以
申請NIW的方式來準備。連推薦信格式都是以NIW的方式撰寫的,
所以我們最初所提供的是可以給予推薦信的名單,而不是推薦信。
所以當決定以哪種身份申請,再請推薦者依照NIW的方式給予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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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e itself is a quot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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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8.83.98.83
1F:→ pttnoguest:重點是條件符合eb-1A的人放到NIW裡面去申請 10/14 11:57
2F:→ pttnoguest:不見得會比較漂亮或是顯眼 因為重點不一樣 10/14 11:58
3F:推 hangsh:申請EB1-A與EB2-NIW重點是不一樣,但樓上沒有看過原PO申請文 10/14 13:55
4F:→ hangsh:件內容,怎麼確定律師說法有問題?EB1-A與EB2-NIW會有重疊性 10/14 13:58
5F:→ hangsh:的,舉一個例子:中國籃球員姚明申請綠卡,他可以申請EB1-A( 10/14 14:01
6F:→ hangsh:體育傑出人才)也可以申請EB2-NIW(美國國家利益豁免),申請 10/14 14:04
7F:→ hangsh:EB2-NIW更符合美國國家利益/以姚明的知名度,能為美國職業籃 10/14 14:08
8F:→ hangsh:球帶來龐大的商業利益,但律師會考慮目前中國EB2有名額排期 10/14 14:11
9F:→ hangsh:的問題,最後一定選擇EB1-A申請以達到客戶的需求。 10/14 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