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ngsh (stoney)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Re: [問題] F1 OPT結婚後身分
時間Wed Dec 16 01:34:04 2009
※ 引述《preeminent (我相信)》之銘言:
: 想藉這個標題詢問一下
首先要瞭解職業移民綠卡與結婚綠卡是不相同的
你將來是申請職業移民綠卡/配偶沒有所謂的假結婚問題
: 我目前狀態是今年五月畢業的F1 OPT
疑問:現在OPT不是三個月之內要找到工作? 還是已換過工作?
: 剛找到工作 希望明年四月可以辦H1
現在2010會計年度H1B還有名額,不必等到明年四月1號再申請
: 以及綠卡(華人公司 可配合)
: 我男友是F1的在學學生身分
: 原本預計月底要結婚
: 但是最近有人跟我們說
: 我們結婚後 因為我們不會住在一起 (學校和工作在不同的州)
: 所以有可能移名局會來調查我們
: 看是不是假結婚
: (雖然我很懷疑為什麼移民局要來調查外國人....
: 但是移民局會管OPT的動向好像也不是沒有發生過的事
: 說因為我是OPT 所以結婚是有滯留美國的意圖)
: 然後處理不好的話 我們兩個就會被遣送回國
: 我男友就無法完成學業
: 想請問這件事情是真的嗎?
當然可以結婚,你跟男友都有合法身份,可隨時在美登記結婚。
將來申請綠卡最後一步: FILE I-485時/你是主申請人,先生是副申請人以
follow to join方式同時取得綠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107.87
1F:→ cchris:嚴格來說兩個人一起file I-485即可,這不叫做follow to join 12/16 02:50
2F:→ cchris:不過這只是細微的名詞定義問題而已,對原po不重要 12/16 02:51
3F:推 preeminent:我實際上已經工作一個多月了 之前有在做一個volunteer 12/16 15:33
4F:→ preeminent:所以應該不會有逾期滯留的問題 謝謝大家的回答^^ 12/16 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