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ndai01 (溫大)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問題] 美國和台灣都登記結婚了,該怎麼辦?
時間Tue Jul 20 13:09:43 2010
我承認我和我的配偶都很笨,之前都沒想過在一地登記結婚就可以了
現在要申請綠卡了,才發現這樣對綠卡申請造成阻礙
我和我的配偶在2009年時在Las Vegas登記結婚
在2010/2遞出綠卡申請
在2010/3又回台灣登記結婚(昭告親友用的)
結果律師說我們的結婚證書(美國的)跟戶籍謄本上的結婚日期不同
而這樣是不行的
由於台灣的結婚日期和遞出綠卡申請的時間太近
律師叫我們回台灣把結婚日期更改為2009年
雖然很麻煩又花錢(結婚證書驗證+機票+給台灣戶政事務所的罰鍰),但也只好去做
可是問題是,到時戶籍謄本上會註記我們取消2010年的結婚,並將結婚日期改為2009年
並不會讓2010年結婚的訊息完全消失
這樣美國方面對我們綠卡申請是不是仍然會有疑慮呢?
或是有沒有其他更好的辦法呢?
(我問過律師能不能用出生證明取代戶籍謄本,可是律師說不行..)
在此順便告訴要結婚辦綠卡的板友,美國或台灣選一地登記就可以了
不然就是登記日期要相同,不要像我們一樣傻傻地登記不同日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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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6.40.148.60
1F:→ TripleC:你回台灣登記的時候戶政人員沒告訴你日期最好一樣嗎? 07/20 13:15
2F:→ TripleC:我是登記的時候戶政人員直接說最好要一樣,免得日後麻煩 07/20 13:16
3F:→ cchris:沒有更好的辦法;有疑慮就解釋,或是附一封信事先解釋 07/20 13:25
4F:推 YvonneCYL:我的也是台灣美國兩地登記時間不同,律師說需要解釋的話 07/20 13:45
5F:→ YvonneCYL:再跟他們解釋就好...對方也沒問...也順利拿到綠卡了 07/20 13:46
6F:→ wendai01:哇!真羨慕樓上!律師是跟我說硬要遞出文件也行,但"一定"會 07/20 14:45
7F:→ wendai01:被challenge,所以叫我先弄好 07/20 14:46
8F:推 chenbiyi:美國結婚證書去經文處公證 就可以拿回台灣登記為同一天? 07/21 12:16
9F:→ chenbiyi:印象中是這樣 07/21 12:17
10F:→ cchris:但是他已經登記一個新的錯誤日期了,所以必須先取消登記 07/21 13:31